202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北京工业大学(1105)报考点公告
202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北京工业大学(1105)报考点公告已发布。需要了解管理类联考最新考试动态与招生资讯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文。希赛网为您提供全面清晰的报考参考,助力广大考生顺利上岸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结合我报考点情况,现将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以下称为1105报考点)公告公布如下。
一、报名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凡拟选择1105报考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同时按照所选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材料。并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全部附件要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1105)报考点公告》,满足报考招生单位相关规定,并满足我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05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2日),每日9:00—22:00。10月24日22:00前,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本人材料,同时关注所报考招生单位的通知信息。
特别提示:考生如已在预报名阶段填写报考信息,支付初试费并已生成报名号,无需在网上报名阶段重复报名。
10月26日至10月31日,报考点将对在京参加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请考生在此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通知信息。对于在京报考资格需复核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请按照报考点审核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补充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2:00。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后续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二、报考点选择要求
以下考生可选择1105报考点:
(一)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2401)、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8292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应届考生(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往届考生(指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
②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6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3.报考北京工业大学081300建筑学、083300城乡规划学、085100建筑、085300城乡规划、140300设计学、135700设计、135600美术与书法、08550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
(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式(不含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以及报考应试考试科目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且就读学校为北京工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式(不含报考 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 审计等7 个专业的、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等 2 个专业的、报考军事院校和报考应试考试科目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就读学校在京且未设置报考点(不含艺术类院校)。
②就读学校为在京的艺术类院校。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
②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6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在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及同意报考证明》(须包含有培养单位联系方式、部门公章)。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应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或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网报公告。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使用现用有效身份信息(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身份信息)报名。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等四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2.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3.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为协助考生能够准确选择报考点,1105报考点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上公布不符合我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请及时关注并尽早更改报考点选择。所公布名单仅供参考,请考生务必按照本公告所列条件,确认本人是否符合1105报考点要求。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填写的网报信息我校将在后续各相关环节进一步核查,凡是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网报信息与考生人事档案信息无法核实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涉及将来现实表现函调、转户口、调档案等问题,请考生如实、准确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
6.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学历(学籍)校验
1.考生学历、学位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网报前,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籍学历信息,准确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往届生应注意正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1105报考点将不予进行审核通过。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及早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考试和录取。
(三)网上支付初试费
选择本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名信息、重复缴费和报考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6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除上述退费情形以外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四、材料核验
(一)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对考生信息、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或“待补充材料”的审核结论,研招网将通过微信或短信向考生推送审核结论提醒。选择1105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关注报名信息及学信网站内信。考生须按1105报考点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
(二)1105报考点材料审核开始时间及安排以北京市统一要求为准,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果考生补充材料时间已经截止,考生将无法补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不通过。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特别提示:考生网上提交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需认真检查,并与网上报名相关信息仔细核对,确保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其证件信息一致。
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网报期间,北京市将根据报考点最大容纳考生数量,结合已报名缴费考生人数,适时关闭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
(二)缴费及退费事宜,按《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要求进行。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三)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将在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告),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根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第十九条:“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除了报考点在网上报名及材料审核阶段要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以外,招生单位也会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因此可能存在我考点审核通过但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而最终无法取得准考资格的情况。
(五)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请符合1105报考点要求的相关考生在所选报考点网上报名结束(10月24日22:00)前向我报考点提交申请材料,发送至我报考点公共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并致电(见原文)确认发送无误,经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将报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我报考点告知考生。申请材料如下:
1.《北京教育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成人有自理能力的,不需要此项);
4.残疾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患有疾病的考生须提供近期(两个月内)二甲(含)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听力残疾考生申请免除外语听说(听力)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听力检测;
6.其他无法提供残疾证或医院证明的特殊情况,请与我报考点联系。
(六)我报考点在网上报名及材料审核期间,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若考生遇到问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见原文、邮件(yanzhaoban@bjut.edu.cn)与我报考点联系。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原文链接:https://yanzhao.bjut.edu.cn/info/1025/181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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