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学院2027年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江商学院2027年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需要了解管理类联考最新考试动态与招生资讯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文。希赛网为您提供全面清晰的报考参考,助力广大考生顺利上岸
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项目(以下简称MBA)致力于通过前瞻创新的课程体系、多维立体的商业生态和跨级跨域的行业社群,构建起全方位赋能的全球学习生态,助力培养新商业领袖驾驭变局、把握机遇的核心竞争力,并为中国乃至全球重大问题的解决贡献力量。
一、招生类别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
研究方向:综合工商管理、金融工商管理、新商业科技工商管理
拟招生人数:216人(MBA与EMBA共用计划),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研究方向不设具体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专业统一执行。
三、申请资格
为了保证学员能在长江商学院MBA的学习过程中获得最大收益,所有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取得长江商学院初审合格资格(具体解释权归长江商学院所有)。
四、报考程序
长江商学院MBA项目将通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质、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团队精神和领导能力等择优录取。
1、预报名与初审
a. 在长江商学院MBA报名系统中完成注册并提交完整报名表
网址:https://oas.ckgsb.com/fmba/account/login
b. 报名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i. 两封推荐信;
ii.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iii.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iv. 简历;
v. 可证明实力的证书等;
提交全部报名资料后,长江商学院MBA招生委员会会对考生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邀请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报名须知
考生须于规定时段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报名:预报名2026年10月9—12日,正式报名2026年10月15—24日,每日9:00—22:00,具体实施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3、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
2027年研考起,研招网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即可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无需再单独参加网上确认,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报名结束后,报考点集中审核报名信息和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通过短信、研招网站内消息等方式提醒考生补充材料。同时,报名照片采集模式全面升级,考生无需提前准备照片,在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写阶段直接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系统实时检测光线、角度等条件并提示调整,确保照片符合要求。
4、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12月19日,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上午0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
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00分)
初试成绩查询: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
六、复试
1、我院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复试录取办法(含复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成绩使用办法等)将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3、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考生,安排参加由长江商学院自行组织的复试。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合格者,经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并通过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取得拟录取资格。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由MBA项目确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在必要时,我院可再次组织复试。
7、调剂相关要求及调剂工作办法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2、考生须严格遵循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发布的体检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提交符合规范的体检报告。凡存在未按通知要求执行(如体检机构不符合资质、缺失必检项目、报告形式不规范等)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体检报告情况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
1、我院根据上级计划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在学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3、我院仅接受定向考生报考,入学不转户口、不转人事档案,不安排住宿。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院将以《2027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信息确认函》的形式确认三方定向就业关系,考生须按要求完成签署。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学制、学费、奖学金
1、学制:2年(非全日制在职学习)。
2、学费:2027年MBA学费为63.8万元人民币。
3、我院设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以显著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具体相关办法请访问我院官网查阅。
十、课程信息
长江商学院MBA课程立足中国、放眼全球,开设大量新兴市场、全球化、聚焦行业的特色课程,形成了独具长江特色的培养体系。
1、两年制的课程安排。
2、MBA项目设有金融工商管理、新商业科技工商管理、综合工商管理三个专业方向:金融工商管理凝练通用管理与金融专业之精华,培养兼具管理通识与金融实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新商业科技工商管理以“MBA+科技”跨学科课程体系,深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底层逻辑,培养懂科技、懂商业、懂市场、懂资本、懂产业的科技型管理者与创业家;综合工商管理面向新生代、颠覆者和高端职业经理人,创新开设综合管理、金融与投资、智能制造、文化产业、创新创业等核心课程模块,应对全球经济发展新形势、新挑战。各专业方向具体课程内容可在学院官网查询。
3、部分选修课程,将与长江EMBA学员同堂学习和研讨。
4、开设海外交换等多种模式的海外课程。学员走进海外名校课堂,聆听世界知名教授的前沿理论和实践精华;走访知名国际机构,与业界行家对话和分享;多视觉多角度获取最具实用性和前瞻性的思想、方法和发展信息,拓宽思路与视野。
5、开展行业特色讲座课程,近距离聆听行业领军人物的商业思想、成功经验和管理智慧。
十一、授课地点、方式
1、授课地点:北京、上海、深圳。
2、授课语言:中文 (英文授课将提供中文课堂同传翻译和中英文对照教材)。
3、授课时间:周末(个别课程除外)。
4、教学方式:教授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专家研讨等,强调理论与实践的互动。
十二、毕业就业
1、毕业时不办理派遣手续,就业政策依据毕业年份相关政策执行。
2、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三、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2、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四、其他事宜
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官网:https://www.ckgsb.edu.cn/mba
微信:长江商学院MBA
邮件:ckmba@ckgsb.edu.cn
咨询电话:见原文
原文链接:https://yz.chsi.com.cn/sch/viewZszc--infoId-3552286286,categoryId-1719522122,schId-1719522069,mindex-1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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