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重点知识点:单位犯罪主体

税务师 何思琪 浏览 1519 来源:希赛网

以下为希赛网税务师频道整理的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重点知识点:单位犯罪主体,供考生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由单位集体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犯罪决定,并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加以实施。

(3)必须限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单位只对《刑法》规定可以由其构成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提示: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有: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3)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不属于单位犯罪。

(4)单位一般成员实施的犯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5)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的犯罪,不是单位犯罪。

(6)仅为单位个人或少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是单位犯罪。

(7)必须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单位犯罪的罪名,没有规定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能认定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即所谓两罚制。

责任编辑:何思琪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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