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高职单招 责任编辑:刘帆 2020-03-30

摘要: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报考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和要求,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报考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报名、 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 报名

1、 报名条件

(1) 具有参加 2019 年辽宁省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A 类) 、 退役军人(B 类) 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C 类) 报考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群体。

(2)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

2、 报名形式: 远程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3、 报名时间:

(1) 第一阶段: 8 月 11-14 日(截止到 8 月 14 日 17: 00)

(2) 第二阶段: 11 月 11-14 日(截止到 11 月 14 日 17: 00)

4、 报名网址: http://www.jzsz.com.cn

5、 报名要求: 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二) 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第一阶段报名考生请于 8 月15 日, 第二阶段报名考生请于 11 月 15 日, 登陆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第一阶段报名考生可于 8 月 15 日,第二阶段报名考生可于 11 月 15 日 17:00 前, 通过电话向锦州师专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 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 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取消考试资格。

(三) 领取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第一阶段报考考生于8月29-30日17:00前; 第二阶段报考考生于 11 月 21-22 日 17:00 前, 请登录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 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2、 考生或考生亲属(需出示身份证) 也可以携带考生身份证到我校领取考生准考证。 第一阶段报考考生于 8 月 29-30 日 17:00 前; 第二阶段报考考生于11 月 21-22 日 17:00 前。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png

注: 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三、 志愿及相关要求

(一) 志愿表中设一个专业志愿。

(二) 各招生专业报考不受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限制。

四、 命题及考试

(一) 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电〔201979 号) , 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辽招考办字〔2017〕61 号) 》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 号) 》 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

(二) 考试科目及分值

A 类考生: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考试科目由文化课、 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 200 分。

1、 文化课考试科目: 语文 40 分, 数学 30 分 , 英语 30 分, 满分 100 分。

2、 职业技能测试: 满分 1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A类考生).png

B、 C 类考生: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工人、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试科目为职业技能测试, 总成绩 1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B、C类考生).png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B、C类考生)2.png

(三)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png

注: 

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 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四) 考试地点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 189 号)

(五) 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 120 元, 采取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方式; 缴费时间为: 第一阶段: 8 月 15 日 17: 00 前, 第二阶段 11 月 15 日 17: 00 前。 也可以于第一阶段: 8 月 15 日, 第二阶段 11 月 15 日现场交费, 地点: 锦州师专计财处。

(六) 分数复核

若考生对成绩有疑议, 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申请分数复核, 经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 成绩复核时间为第一阶段: 9 月 2 日, 第二阶段 11 月 25 日。

五、 收、 退费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才 2006 2 号], 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 录取工作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辽教发[2019]11 号相关规定执行, 在辽宁省教育厅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 采取高考录取模式,实行封闭录取, 确保录取公平、 公开、 公正, 并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公开招生计划、 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考试成绩、 录取结果。

(一) 考生成绩

A 类考生: 考生成绩由文化课、 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

200 分。

B、 C 类考生: 考生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组成, 总成绩 100 分。

(二) 录取控制线

A、 B、 C 类考生不设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 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身份类别对应报考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录取。A 类考生: 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 按文化课、 职业技能考核两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 依次按文化课、 职业技能先后顺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B、 C 类考生: 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 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

(四) 公布、 上报成绩及录取名单: 第一阶段考生可在 9 月 1 日, 第二阶段考生可在 11 月 24 日之后在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第一阶段考生可在 9 月 5 日, 第二阶段考生可在 11 月 28 日之后查询拟录取结果。

(五) 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六) 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 新生入学

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 2019 年秋季入学,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 2020 年春季入学,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 体检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标准执行。 我校承认高考体检结果,新生入学后复查体检。

九、 组织领导机构

(一)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志海 任明

纪检监察: 郜雅杰

副 组 长: 周彦良

组 员: 钟宇、 崔宝秋、 朱庆宝、 张翠、 王一平、 刘玉富、 潘一兵、 宋久存、 宋广安、 解艳、 胡俊岩、 齐欣、 李伟、 於泽明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协调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二) 领导小组设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招生就业指导处) 具体负责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 办公室下设 6 个工作组:

1、 招生录取组: 编制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 协调各工作组计划的落实; 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 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 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 命题考务组: 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题、 审核和保管, 编排落实考场; 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 组织文化课考试、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3、 安全保卫组: 负责试卷传递、 保管的安全; 维护报名、 考试期间校园秩序; 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

4、 财务组: 负责制定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 网络组: 主要负责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 纪检监察组: 主要负责全程监督考试、 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十、 违规处理

学校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要求进行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凡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 按教育部令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处理。 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 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 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 36号) , 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png

十二、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http://www.jzsz.com.cn

十三、 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 0416-3224399

十四、 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五、 联系方式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 189 号 邮编: 121000

联系电话: 0416-4585401 4784026 4585886

传真: 0416-4585871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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