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直升专录取考生缴纳学费的通知

高职单招 责任编辑:彭俞萍 2020-03-30

摘要:本文为关于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直升专录取考生缴纳学费的通知,供考生参考。

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

首先祝贺你们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已被我院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将已寄出,请注意查收。现将缴纳学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被我学院单独招生、直升专录取的考生,需在2019年5月30日之前,按照学院对其所在地缴费方式的要求,将本年度学费缴入学院。

(一)乌鲁木齐、五家渠市录取考生缴费方式:持银联卡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一楼财务室刷带有“银联“字样”银行卡交费,也可现金缴费。

缴费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3:30(北京)(下午16:00-19:30(北京)

(二)外地州各县(市)录取考生缴费方式:考生可以在当地任意一家银行网点柜台前以电汇方式缴费,汇入以下所提供的账号里,不接受现金汇入和电汇之外的其他方式缴费。

1、电汇账户信息:

收款人全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收款人账号:30715901040004207

汇入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长征街支行

汇入行行号:103885871592

2、电汇单附言部分请填写:

新科院+录取考生姓名+学费

注意:电汇单上必须填写录取考生姓名,不能填写家长及其它亲属姓名

3、通过电汇方式缴费的考生完成缴费后请将银行汇款客户回执单拍照,并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发送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xjkjzyjsxyzsjy@163.com)。

邮件格式:主题处填写(XXX的缴费回执),正文处填写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备核准。照片以附件发送原始图片,考生必须严格按以上要求进行操作。

4、电汇方式缴费的录取考生必须保存好银行汇款客户单(即回执单),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段(详见录取通知书),持录取通知书、银行汇款客户回执单原件先行前往学院财务处换领缴费正式发票后,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二、对未按规定时间段缴费的录取考生,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视为自动放弃就读我院高职(专科)入学资格。

三、学费缴纳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年学费
1计算机信息管理5500元
2会 计5500元
3旅游管理5000元
4电气自动化技术6000元
5审 计5500元
6工商企业管理5000元
7市场营销5000元
8电子商务5500元
9人力资源管理5000元

四、其余相关杂费开学报到时到财务处缴纳。

五、民语言(预科)录取考生本年度在预科期间,按照资助政策减免学费、住宿费4000元。

六、咨询电话:0994-6808555、 0994-6803888

七、特快专递所含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资助政策、家庭情况调查表;

3、思想品德复核登记表。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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