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省份的自考成绩是可以申请复核的,但是有的省份,如广西、海南、河北、湖南、吉林、山东等,是没有公布自考成绩申请复核的渠道的。自考成绩申请复核的时间一般在自考成绩公布后的几天。
考生需要带着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的内容有包括姓名、考籍号、联系电话、课程代码以及课程名称等信息。之后会对考区成绩复核考生进行汇总,然后将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省教育考试院,结果反馈告知也是有时间期限的。
考生可以登录各省的教育考试院网,点击“自学考试”栏目,进入自考频道,进入后直接点击网上《成绩通知单》下方“申请复核”按钮,选择本人当期参加考试的任一科目(包括笔试、非笔试、实践与实习、毕业论文与设计等)提出复核申请。
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向所在县(市、区)招办提出申请。您可以按规定办理评分手续,填写《评分审核申请表》, 并按规定交纳相关手续费。各县(市、区)招办按专业课程填写《考生试卷评审申请记表》。
考生如对当次自学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到考试所在地自考办公室进行登记,由江省教育考试院集中进行复核,并由设区市考办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