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电子送达湖南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通告,请相关考生于12月29日起3日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对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
广东省2022年10月自考新生预报名时间为8月27日至30日,正式报名时间为8月27日至30日,本文提供广东2022年10月自考违规处理办法,详情请看下文。
本文提供2022年4月北京市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名单,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
本文是关于电子送达湖南省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通告,请相关考生于6月21日起3日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对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
本文是青海省关于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结果的通报,在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中,考生当中有3人的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详情请看下文。
本文是湖南省关于对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进行处理的公告,考生若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和拟处理意见存在异议,自本公告发布或者考生收到我院发送的考生违规事项告知短信之日起3日内,向市(州)教育考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
本文是安徽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情况公告,考生如果有异议,可在7日内提出申辩详情请看下文。
本文是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发布2021年4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违规处理情况告知书的公告,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详情请看下文。
本文是海南省关于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的公示,考试违纪的考生将被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考试作弊的考生将被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
本文是青海省关于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结果的通报,有24名考生的违规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详情请看下文。
本文是2021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公告,本次违规处理结果均为“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违规名单请看下文。
本文提供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各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在此“办法”的指导下执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
本文是2020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公告,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更多自考相关资讯,敬请关注希赛网自考频道。
山东自考作弊怎么处理?山东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是什么?山东自考违规按教育部规定处理,以下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请考生仔细阅读。
本文是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节选),规定了2020年8月天津自考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
在考试期间,考生如果违规,监考员将当即对其予以警示,考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还将按照违规处理程序,向违规的考生出示违规记录的内容,省级考试机构根据情况公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