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成绩转出办理分为四步:一、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二、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三、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四、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青海自考考籍转出办理程序:考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2张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提交转考申请,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省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须在转入省(市、区)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山西自考考籍转出外省(市、区)需要由考生本人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选择考生登录”下的“自学考试”,从左侧“各类考试服务导航”进入“自学考试”,查看并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历次合格课程查询(2001年后)》,然后下载、打印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
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