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调剂志愿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其中介绍了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计划、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安排及准备等,有调剂意向的同学可以来了解一下。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自治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本方案。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接收调剂生源数量 |
工商管理硕士 (MBA) | 1251 | 非全日制东盟班 | 72 |
注:2025年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最终招生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微调,以实际录取指标数为准。
二、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安全、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考生权益。
四、复试基本要求
1.非全日制MBA东盟班申请考生必须满足条件:
(1)执行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
(2)只接收工作背景为企业的考生申请;
(3)拥有3年(含)及以上企业工作经验,且在同等情况下,申请考生具备所在单位已经开展或有意愿开展面向东盟国家业务的,将被优先考虑(须提供正式的证明材料)。
2.具备复试资格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逾期未按规定参加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调剂志愿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4.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及准备
(一)调剂志愿复试通知发放与确认
复试名单确定后,所有报考我院调剂志愿上线考生,学院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考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请各位考生在此期间保证通讯畅通。
(二)缴费
复试费:180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微信扫描我校财务处二维码缴纳复试费。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需另收科目加试费(100元/人次)。
填写证件号、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报考学院选择“经济管理学院”、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核对无误后,点击支付即可。
考生成功缴纳复试费后,将生成缴费记录图片。请考生打印缴费凭证用于复试验证材料。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缴费(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
(三)MBA复试资格预审
考生请登录我校MBA教育中心官网(http://mba.gxnu.edu.cn/),在复试报到系统(https://mbayjsgl.gxnu.edu.cn/)中注册个人账号、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履历等信息),其中报考专业填写“工商管理硕士(MBA)”、联系电话、报考学院选择“经济管理学院”、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
按系统提示上传报到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作为复试资格材料预审,填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3日23:59分。
*注:上传文件的格式应是pdf格式,将所有扫描文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
(四)复试材料审核审查
依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相关要求,我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参加复试。弄虚作假获得复试资格的,复试成绩无效,我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考生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请各位考生提前按以下顺序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材料审核使用信息如下:
(1)必须提交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②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③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验毕业证、境外毕业生提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获得毕业证(须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
④大学期间正式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最迟至拟录取期间交)。
⑥诚信复试承诺书。
⑦复试费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2)其他材料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①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考生页)和定向就业协议。
③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④定向就业协议(最迟至拟录取期间提交)。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注意: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复试监督审查小组,组长分别由学院主要行政负责人和主要党委负责人担任,负责对复试的组织、领导、监督。笔试和面试现场,复试领导小组将进行现场巡考。复试办法向考生公布,并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2.建立面试导师组。选取我院优秀和经验丰富教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面试导师组,面试开始前,由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人员及面试导师组进行严格培训,明确复试要求。
3.考生面试顺序实行随机抽取次序的方式进行。
4.学院参照硕士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进行笔试命题管理。笔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学院将做好笔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七、复试实施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
调剂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为综合面试与笔试两个阶段进行。综合面试与笔试满分成绩皆为100分。
报到提交材料审核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17:00
面试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19:00
报到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北楼712室
(综合面试和笔试具体考场信息,以复试报到处的公示为准)
复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包含: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招生学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此成绩不作量化,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政治理论与管理学基本原理综合笔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核心专业课)
调剂志愿考生笔试时间:2025年4月16日9:30—11:30。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核心专业课(《战略管理》和《营销管理》)笔试,该两门专业课单科考核成绩均需≥60分,如果出现﹤60分的情况,则不予录取。加试的两门核心专业课和考试时间为:
《战略管理》笔试时间:2025年4月16日14:30—16:00。
《营销管理》笔试时间:2025年4月16日16:30—18:00。
(1)笔试考试规则
①考生请提前30分钟入场,核对座位无误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方以便核验。开考后发现考生坐错座位并已在他人答题卡上作答的,按违纪处理。
②考生严禁携带其他非考试物品(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机及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等)进入座位,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违者按违纪作弊处理。
③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
④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⑤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所有考生立即停笔,待监考员收卷完毕清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的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⑥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并自觉服从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2)笔试内容
(2)笔试(含加试)内容考试范围
①《政治理论与管理学基本原理综合》考试范围:政治理论、管理学基本原理。
②《战略管理》考试范围:战略管理一般分析框架,战略管理前沿。
③《营销管理》考试范围:营销管理一般分析框架,营销管理前沿。
(1)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2)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每个面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同时复试小组安排专人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做现场记录。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均按统一标准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提交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面试纪律要求。面试期间一切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考生按秩序依次从候考区进入考场。未进入考场考生须在候考区等待,等待期间,勿喧哗、勿任意走动,保持候考区安静,避免影响在考考生。面试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准逗留,不准与其他考生交流。
4.综合面试考核的内容,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及获奖情况等)。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创新精神和能力。
③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角度考查,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等状况。
④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阅读、翻译等,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
八、考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成绩复核
(一)初试成绩的计算
1.初试总分为满分300分
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加分值)/3
2.加分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加分政策: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在教育部下达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二)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综合面试占60%。
复试总成绩(100分)=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60%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含加分)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组成,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为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值)×100×50%+复试成绩×50%
(四)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等工作的通知》。
九、录取
(一)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按照同一复试批次、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1.按考生报考学科所在研究方向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3.综合(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各学科可按照招生规模100%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当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该学科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5.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设置为“待录取”,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后,不能更改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调剂志愿单位补录。
6.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不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
4.不符合报考要求的。
5.同等学历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低于60分。
6.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7.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8.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9.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
10.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11.学校不破格复试录取。
(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录取类别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别。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2.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按规定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一律不转入我校。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交定向就业协议,其他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按规定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体检和复查
(一)遵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院在复试阶段不组织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取消入学资格或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院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复查、档案和现实表现复查以及所有新生学业水平复查。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
我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学院复试前在经济管理学院主页(http://www.em.gxn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随后按工作进程公示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
十二、其他
本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原文链接:http://www.em.gxnu.edu.cn/2025/0403/c12223a31222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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