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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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全日制。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7 年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2 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13 个,具体招生专业见《江苏理工学院 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7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74 名,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及各专业上线生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 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5.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要求:须符合报考条件 1、2、4 的各项要求外,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程序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4 日(预报名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 9:00—22:00。
2.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5.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12 月 19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19 日下午:外国语
12 月 20 日上午:业务课一
12 月 20 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七、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
1. 复试
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官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2)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 (4)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我校在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 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3. 录取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中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1)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关就业政策等。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我校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4)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我校规定。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我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5)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6)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学制及学费
表格
| 专业 | 学习方式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万元 / 学年) |
|---|---|---|---|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3 | 0.8 |
| 设计硕士 | 全日制 | 3 | 1.2 |
| 会计硕士 | 全日制 | 3 | 2 |
|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 | 全日制 | 3 | 1 |
九、奖助学金
1. 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 2.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 研究生可承担助研、助教、助管及兼职辅导员等 “三助一辅” 工作,并获得相应津贴。
十、住宿情况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事宜
本章程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如有内容与教育部 2027 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原文链接:http://yjsc.jstu.edu.cn/2026/0929/c4694a21754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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