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普通专升本 责任编辑:王娟 2022-03-24

摘要:安徽科技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开始了,想要报考的学生可以登录网站进行申请,招生专业有哪些呢?考试分别是什么呢?具体请见下文。

2022年安徽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学校全称: 安徽科技学院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

1.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 9 号(凤阳校区)

2.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 1501 号 (龙湖校区)

联合培养学校: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安徽省天长市金牛 湖新区纵二路 28 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 ;

2.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滁 州市丰乐大道 2188 号;

3.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省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林路 2 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计划

( 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 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 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10%。

(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 招生专业范围

招生专业范围

注: 专业大类分类标准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15)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2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 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 学历的退役士 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体检要 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 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符合普通专升本考 试招生报考条件,考生高职(专科) 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我校专业招生范围,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 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

2.2 报名办法: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 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 生)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 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2022〕 1 号)的要求在 2022 年 3 月 18 日 10:00 至 3 月 22 日 16:00 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 己的审核状态,在 3 月 24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 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 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由我校 进行线上资格审核,考生须将资格审核材料(a.本人身份证及复 印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b.毕业证书(或由毕 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c.退出现役证。)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资格审核 材料( PDF格式文件)(例: 申请 xxx 专业 xxx 鼓励政策考生张某某2022专 升 本 资 格 审 核 材 料 .pdf ) 发 送 至 我 校 招 生 办 邮 箱zsb@ahst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 12:00, 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提交材料后请 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 0550-6732041)。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过邮件 的方式,通知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 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 奖鼓励政策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

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例: 申请 xxx 专业 xxx 鼓励政策考生张某某2022 专升 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zsb@ahstu.edu.cn(邮 件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8 日 12: 00, 以电子邮件到达 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 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 0550-673204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a. 承诺书;b. 申请表;c. 身份证正反面; d. 退役证; e. 立功受奖证 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a. 承诺书;b. 申请表;c. 身份证正反面; d. 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 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 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 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 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2〕 1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 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 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 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 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2 年 4 月 9 日-10 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 升本考试。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 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 1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 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 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 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4 月 7 日上午 9:00 后,考生登录我校招 生信息网查看专业课准考证打印安排,统一网上自行打印。请关 注安徽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或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官微 “安 科之生”。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 层次 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 2 号) 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 “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 (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 由省教育招 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 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免试退役士兵参加的职业适应性考查内容、相关信息详见我 校招生信息网。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测试内容、测试相关信息详见我校招生信 息网。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 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 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 科技学院龙湖校区(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 1501 号) ,具体考场 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考查时间为 4 月 11 日 9:00-17:00,地点设在安徽科技学院龙湖校区(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 1501 号)。

报考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面试为 3 月 30 日,具体面试 安排另行通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 按皖招考〔2022〕 1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 考生须在 4 月 15 日登录安徽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查 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考查成绩同步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对专业课成绩有异议的,可登陆安 徽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 由毕业学校招生部门签 署意见,并于 4 月 15 日下午 17:30 前传真至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 公室(传真: 0550-6732041), 由安徽科技学院汇总核查; 查分 仅限漏改、漏统、错统; 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 予通知。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 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 2 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 征〔2020〕 7 号)和皖招考〔2022〕 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 面考核,择优录取;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

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 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 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

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 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职业适应 性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 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 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 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 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 序方式为: 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英语。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 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 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 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 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 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如果专业专项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优先在专项计划间依据 各专项未录取的合格生源比例进行计划调整,若比例相同,则按

照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 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 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调整。

若通过专业专项计划间调整仍有剩余计划,调整至普通考生 计划录取。

如果专业普通考生计划未完成,且该专业专项计划有未录取 的合格生源,剩余计划可以调整至专项计划,依据各专项未录取 合格生源比例分配,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 毕 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按轮调整。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经过专业内调整,如果普通考生计划、专项计划仍有剩余, 则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首先按照普通考生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 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 毕业生专项 计划四种类型各自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调整后,如果专项计划仍有剩余,则再进行专项间计划调整, 依据为各专项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退 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高职(专科) 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按轮调整。再调整后, 如果专项计划仍有剩余,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录取,依据为各专 业普通考生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若比例相同,则按照考生公共 课考试成绩排序,依次按轮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 则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如普通考生计划仍有剩余,剩余计划可以调整至专项计划,

依据各专项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分配,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高职(专科) 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按轮调整。

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进行计划调整。校本部招 生计划与各联合培养招生院校招生计划互不调剂。

4.3.3 外校生源调剂

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 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 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 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 志愿的考生除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 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 排序,择优录取。如公共课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成绩高等 数学/大学语文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 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考生在 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职业 适应性考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我 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www.ahstu.edu.cn/zs发布,

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 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 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 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 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 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 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教学〔2002〕 15 号) 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 “在本校某某专业专科 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学生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同 时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修业证书”。符合安徽科技学院学士 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符合南京信 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 位。

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培养招生 专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安徽 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 予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 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 知》 (皖发改价费〔2021〕 348 号) 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 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住宿费标准按照教计〔2006〕 15 号文 件精神执行,为四人间 1000 元/生 ·学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 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 业政策。

8.资助政策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 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奖助金额按国家 政策执行。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 额度最高 12000 元/年。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 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等 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 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 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 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 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 6 号) 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 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 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 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 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徽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www.ahstu.edu.cn/zs)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 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 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 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

座等活动。 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 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11. 联系方式:

网 址: www.ahstu.edu.cn/zs

招生官微: 安科之生

本章程由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www.ahzsks.cn/zyyx/5757.htm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普通专升本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厂商认证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