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沙医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

普通专升本 责任编辑:王娟 2023-06-30

摘要:长沙医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政策公布,学生可以通过招生政策了解学校的信息,学校的招生专业有哪些呢?报名条件是什么呢?考试科目有哪些呢?什么时候考试呢?录取规则是什么呢?具体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确保专升本招生  录取严格坚持择优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学校正  常的工作秩序和办学秩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的通  知》(湘教发〔2022〕55号)和湖南省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 (湘教考成字〔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 一 ) 招生计划: 2023年招生计划有以下三种类型

(1)普通计划: 面向2023年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同)毕业生计划: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我校单列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3)免试计划: 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 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 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 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及在外省高职(专科)就读(或 毕业后)具有我省户籍且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可 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省教育厅根据当年符 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合理安排退役大学生士 兵免试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办法见《湖南 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 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3年3月底)获奖的两类 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 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 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 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我校安排适量招生计划免试招收上述两类竞赛获奖学生。

(二)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2)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 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外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 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二、 招生专业

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 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为高职(专科)专业 (类)对应报考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类)的依据,考生须按照 《指导目录》规定选报对应本科专业。其中,报考医学类相关 专业的,按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本专科专业的 名称必须严格对应(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可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的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 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 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三、 招生章程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制定我校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 层次、办学类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对学生身 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考试方式、不同专业对不同类型考生的考 核标准(含考试科目)、录取规则、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 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方式等;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竞 赛获奖考生的免试招生办法(含职业技能或适应性测试办法),一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经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按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在官方网站首页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 报名及志愿填报

(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竞赛获奖考生(含报考"湖湘工匠  燎原计划”的考生)于2023年2月13日至17日登录"湖南省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  台)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退役大学生   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 退役证(2023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二)填报志愿。 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定于3月20日8 时至3月24日18时,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升本 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前3天考生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普通计划(含脱贫 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报考。其中,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竞赛获奖学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

考生按照《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1所本科高校的 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 申请竞赛获奖免试的考生须填报 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生身份 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策。免试生分别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相关办法的规定填报志愿。

(三)志愿确认。 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就读高校(即 生源高校)及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 和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 时审核。志愿填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高校予以提交确认。

五、 资格审核

加强对报考考生特别是享受优惠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核, 将资格审核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免试生、脱贫家庭 毕业生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志愿填报前集中公示通过名单,公示期7日。

(一)普通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3月10日前,我校对本 校报考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如有差错,书面申请盖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更改。

(二)免试生资格审核。 报名过程中,我校负责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及在校期间(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退 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我校将免试生名 单及《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等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审核。 脱贫家庭考生经我校  初审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复核确认。 我校将严格查验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确保真实。

(四)考生前置高职(专科)学历审核。 省教育厅依据 学信网信息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严肃处置弄虚作假行为。 考生故意上传虚假信息 骗取优惠录取资格的, 一经发现取消专升本报考资格,已录 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给予弄虚作假考生及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六、 考试

我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定于4月23日进行,考点设长沙医 学院长沙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在4 月19日-21日登陆专升本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我 校专升本考试科目为3门,其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须各考1 门(各专业考试科目安排见长沙医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章程)。

我校于5月5日-6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将成绩录入专升本信息平台。

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命题、组考工作细则, 出台考试方案,建立完善台账记录制度,加强对工作全流程   特别是考点设置和考场监考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   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到相互监督、有据可查、责任可究,确保考试安全。

七、录取

我校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录取 工作。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一 ) 免试生录取。 免试生的录取工作于4月25日前全 部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分别按照附件1相 关规定进行录取。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本科高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5月15日 左右进行。我校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 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 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 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 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 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 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 四 ) 追加计划。 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  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时,学校将向省教 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 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五)公示。 录取结束后,我校及时将录取数据(含考  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 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我校按教育考试院 要求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 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六 ) 毕业资格审核。 7月1日前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省教育考试院将本科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  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  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  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并由本科高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 学籍学历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我校学籍管理部门将加强与高职(专科)高校的工作街接,共同做好专升本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在9月 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注册时若发现其 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不得再办理入学和 注册手续。学生入校后我校将加强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 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本科学制  为五年的专业在校学习三年,本科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在校学  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  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  "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  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 严肃招生纪律、严格监督检查

我校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 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专升本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违规  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  令第36 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处理。

进一步完善专升本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强化全过 程全链条监督检查,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本校专升本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警、督促整改。对于招生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 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专升本"工作,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彬生

副组长:李世兵、李艳辉、李建明、周启良、畲雪平

成  员:廖鸿纯、李勇平、杨赟、章乐、周建兰以及相关院系负责人

职  责: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切实 保障“专升本”工作人员、场所、设备、经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人。

为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由教务处、 学生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监察处联合成立专升本工作 办公室。廖鸿纯、李勇平任办公室主任,杨赟、章乐、周建 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专升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csmu.edu.cn/index.php?m=news&a=details&content_id=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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