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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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真题,是用来研究考试规律的。考生可通过真题,来确定自己的复习范围,来研究考试的重点、难点是哪些内容。希赛网为大家整理2014年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答案及解析,供大家参考!

本文提供2014年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具体内容

1、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是()。

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

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豁免特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

2、根据解释的效力,可以把刑法解释分为()。

A、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B、当然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C、当然解释,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

D、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和学理解释

3、依照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不认为犯罪”的条件是()。

A、情节轻微的

B、危害不大的

C、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4、甲醉酒驾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对甲()。

A、不追究刑事责任

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5、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

B、犯罪对象的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

C、犯罪对象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

D、犯罪对象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其父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甲拒绝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在本案中,甲违反了()。

A、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B、职务要求的义务

C、先前行为的义务

D、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7、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于2011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犯罪,但该公司已于2012年7月宣告破产。对于甲公司的逃税犯罪行为()。

A、不再予以追究

B、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C、按照单位犯罪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责

D、按照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责

8、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将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死亡。甲的行为()。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9、甲受乙教唆,雇佣童工从事为重劳动,情节严重。甲、乙的犯罪属于()。

A、必要的共同犯罪

B、简单的共同犯罪

C、特殊的共同犯罪

D、任意的共同犯罪

1、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责刑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第5条规定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即处以刑罚时,要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D选项中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体现了故意犯与过失犯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不同,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不同。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选项正确。

2、试题答案:A

试题解析:

【考点】法律解释的分类
按照解释的效力,可将刑法的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有学理解释,前两者为有权解释,学理解释为无权解释。A选项解释。按照解释的方法,分为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其中论理解释又可分为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和类推解释。B、C、D不当选。

3、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考点】刑法13条
《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试题答案:B

试题解析:

【考点】醉酒的人犯罪刑事责任
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说明甲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其实行醉酒驾驶的行为时是具有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根据《刑法》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B选项正确。

5、试题答案:A

试题解析:

【考点】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犯罪对象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性要素,也就是说,凡是刑法条文中明确规定行为对象的,它就是该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必要因素。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D选项错误。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事物(人、物信息),是犯罪客体的载体。A选项正确。然而,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二者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之一,而犯罪对象仅是犯罪客观方面中的选择性要素之一。C选项错误。犯罪对象虽然是绝大多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但也有极少数犯罪。任何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社会利益,即侵害一定的客体,但是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犯罪的侵害。犯罪客体具备区别此罪与彼罪功能,B选项错误。

6、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考点】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求不作为的行为人必须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依据形式上的四分法,这些义务包括:(1)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2)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规定的义务;(3)行为人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4)行为人先前行为所产生的义务。本题中,甲拒绝照料父亲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D选项正确。

7、试题答案:C

试题解析:

【考点】逃税罪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即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原则。但特殊情况下也存在单罚,在单罚的场合一般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题中由于犯罪单位已经破产,故而由其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单位之罪。

8、试题答案:A

试题解析:

【考点】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
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害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是不同的,但其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即属于同一构成要件。甲欲杀常某而误将乙杀死,由于常某和乙都是人,同属于《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对象,甲无论杀了谁都是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没有超出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之对象的范围,也没有使犯罪客体的性质发生变化。

9、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的形式
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以任意形成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没有限制主体数量的犯罪,而必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规定其犯罪主体是二人以上,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犯罪。本题中,甲教唆乙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已构成共同犯罪,但由于本罪并非法律规定的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构成的必要共同犯罪,因此属于任意共同犯罪。

责任编辑:希赛网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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