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在线题库每日一练(八百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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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拾得乙丢失的手机,向乙索要2000元报酬,乙表示面谈。见面后乙称只给500元,甲因此拒绝返还手机。乙要求甲返还手机的请求权有(  )。

A、侵权请求权

B、物权请求权

C、不当得利请求权

D、无因管理请求权

2、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法人解散原因的是(    )。

A、被吊销营业执照

B、被吊销登记证书

C、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

D、变更名称

3、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该房屋,20天内乙未表态,甲遂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乙有权( )。

A、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主张优先购买权

4、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规定的是()。

A、在长途汽车上显露匕首后窃取财物的,属于携带凶器盗窃

B、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衣服口袋内财物的,属于扒窃

C、一年之内在公共场所扒窃两次的,属于多次盗窃

D、进入宾馆客房窃取财物的,属于入户盗窃

5、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有()。

A、所有权人

B、留置权人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D、动产抵押权人

1、试题答案:A;B;C

试题解析:

【考点】拾得遗失物;请求权竞合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乙丢失手机,手机属于遗失物,并非无主物,并不丧失所有权。甲拾得乙丢失的手机,应当返还给乙,乙享有基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即返还原物请求权。故B项正确。
第317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甲拒绝返还手机,构成侵占遗失物,属于侵权,乙因此享有侵权请求权,故A项正确。甲侵占遗失物,构成无权占有,乙得以占有的不当得利要求甲返还,故C项正确。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上原因,为他人利益管理他人事务,符合本人真实意思。本案中,甲侵占遗失物,并无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只有拾得人积极返还遗失物,才可以比照无因管理来解决。故D项错误。

2、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考点】法人解散
《民法典》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人名称变更,并不会导致法人资格的消灭,故D项不属于解散原因。

3、试题答案:C

试题解析:

【考点】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726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案中,乙在20天内并未表态,视为其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因此其物权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无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故ABD错误。
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故乙有权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C项正确。

4、试题答案:B

试题解析:

【考点】盗窃罪司法解释
扒窃是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B项正确;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不包括宾馆,D项错误;多次盗窃是指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C项错误;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不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向被害人明示。如果行为人向被害人故意展示其随身携带的凶器,则可能涉及抢劫犯罪。

5、试题答案:A;C

试题解析:

【考点】天然孳息
孳息是指由原物所孳生之物,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按标的物的自然性能而孳生之物,如树木果实、家畜繁殖物;法定孳息,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发生的利益,如利息、租金。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所有权人有权收取孳息,A项正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用益物权人,可以收取天然孳息,C项正确。留置权人有权收取孳息,动产抵押权人自抵押物被扣押之日起有权收取孳息,但并不是直接取得孳息的所有权。故B、D两项错误。

责任编辑:希赛网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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