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在线题库每日一练(八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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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丙、丁一家四口乘坐某客运公司的客车去旅游。甲购买了全票,乙购买了优待票,丙购买了半票,丁免票。因司机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全车旅客受伤。下列人员中,有权请求客运公司赔偿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2、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场所,约定租金2万元,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支付的租金( )。
A、只能请求甲支付
B、只能请求蓝天公司支付
C、有权选择请求甲或蓝天公司支付
D、有权请求甲和蓝天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3、下列选项中,应认为自首中“自动投案”的有( )。
A、在接受强制戒毒期间,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抢劫他人的事实
B、因形迹可疑被父母捆绑到派出所后,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C、匿名报案后在事故现场接受询问时,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
D、在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期间潜逃,途中找警方交代了自己绑架他人的事实
4、某服装公司员工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该公司不予认可但仍应承担民事法律后果的有( )。
A、超越代表权限与不知情的L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B、超越公司经营范围与不知情的M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C、伪造公司印章与不知情的P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D、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的电脑转让给不知情的Q公司
5、甲、乙兄弟二人居住于祖传院落中,四间南房为甲所有,五间北房为乙所有。甲在外地打工,乙独自在家。某日,院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建路人丙砸伤,丙方的损害应由()。
A、乙单独承担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D、丙自己承担
1、试题答案:A;B;C;D
试题解析:
【考点】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中旅客受到伤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823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据此,甲、乙、丙、丁四人均有权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2、试题答案:C
试题解析:
【考点】设立中的法人
《民法典》第75条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本案中,法人蓝天公司已经成立,因此为设立法人而产生的租金,乙公司既可以请求设立人甲承担,也可以请求成立蓝天公司承担。故C项正确。
3、试题答案:A;C;D
试题解析:
【考点】自动投案的认定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A、C、D选项中的行为均属于自动投案,均正确。根据《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B选项错误。
4、试题答案:A;B
试题解析:
【考点】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表见代表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员工超越代表权限与不知情的L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A项正确。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超越公司经营范围与不知情的M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B项正确。
伪造公司印章与不知情的P公司订立买卖合同,这不构成表见代理,故公司不承担民事法律后果。C项错误。
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的电脑转让给不知情的Q公司,属于订立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又叫无权处分合同(注意不是发生物权变动的无权处分行为),合同有效,但该合同是以员工自己的名义订立的,并不能约束并非合同当事人的公司,即公司无须承担民事法律后果。D项错误。
【评析】服装公司的员工与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与公司之间并非代表关系,而是代理关系。本题有些用词不够准确。只有法定代表人才有超越代表权限一说,法人员工只有超越代理权限。除非是将法人的员工理解为法人代表,这样才可以说是代表权限问题。
5、试题答案:B
试题解析:
【考点】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
共同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关系的除外。甲乙两人对于院落的院墙都是所有权人,属于共同共有,对于院墙倒塌造成的损害,甲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B项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