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
根据法律硕士第一志愿录取情况,本专业接受调剂考生,具体内容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以下简称《调剂公告》)。接收调剂细则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为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专业硕士学位和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专业硕士学位。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初试成绩应达到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考生申请调入专业原则上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五)初试科目原则上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六)其他要求以教育部招生政策及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三、调剂遴选规则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调剂要求,结合调剂专业实际,按下列规则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调剂考生按下列顺序依次选择,同一序列中统考科目(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成绩合计达到311分及以上且各科目成绩达到国家B区线以上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报考专业(领域)相同(六位专业代码相同)、初试科目相同。
四、调剂程序
(一)学校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二)调剂系统预计于4月8日0点开通,关闭时间不早于开通后12个小时,具体关闭时间由学院根据本专业生源情况确定。
(三)申请调剂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最终以系统填报信息为准。
(四)调剂系统关闭后,根据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结合调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五)申请调剂考生在接到我院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考生须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按规参加我校复试。
(七)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八)我校不开通“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
(九)调剂考生复试资格比例
法学院根据本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复试比例,差额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0%。
五、调剂复试考试安排
(一)调剂复试报到及复试抽签流程
调剂考生报到时间、地点:在复试前,考生于4月11日早上8:00-9:30到15号楼317室进行报到,考生报到期间,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现场复核。学院将对考生采取人证识别、报考信息核查、学籍学历信息核查等措施进行考生身份审核。
全部考生报到结束后在150318教室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抽签,抽签后的顺序学院记录存档,考生之间不得随意调换考试抽签顺序。
(二)调剂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个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50分、150分,复试总分为300分。
1.专业课测试(笔试)
(1)分值:满分100分
(2)科目:《民事诉讼法学》
2.外语能力测试(面试)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50分。
3.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分值:满分150分(综合素质测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创新潜质等)。
(2)测试时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生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测试范围: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
a.法律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范围包括《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律史》; b.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b.本学科(专业)及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关于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法学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刑事诉讼法》和《商法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且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规则
1.考生考试次序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确认,按序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工作人员再次核查考生身份。
3.专业课测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
4.外语能力测试随机抽取考题,由外语测试组进行提问考核,成绩按外语测试组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5.综合素质测试随机抽取考题,由复试导师组进行提问考核,成绩按导师组全体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四)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学院通知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未按通知时间到场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迟到考生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
2.考生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考生自觉服从学校的考试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严守考试自律,遵守考场规则。
4.在复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老师同意擅自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官要求退出复试现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场或复试考场。
六、调剂复试资格审核及材料上传
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应将相应材料通过系统逐个上传,详见复试须知,须在4月10日之前按要求通过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zs.nmu.edu.cn/)完成注册登陆并提交材料(详见学校官网)。
(一)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复试资格审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地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提交材料内容
1.身份证明,包括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2.考生本人签名的《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的扫描件。
(2)应届本科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及本人亲笔签名的应届生毕业承诺书(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3)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4.《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或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考生个人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含照片)、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外语水平证明、各类奖惩情况、科研实践经历和科研成果等。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按《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要求,按时按规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最终以系统填报信息为准遴选调剂考生。
(二)调剂考生须按《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202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等要求参加复试。
(三)调剂咨询信息
联系人:聂萍
咨询电话:0951-2066607
联系邮箱:1240352679@qq.com
此调剂工作细则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本细则适用于2026年法律硕士招生调剂复试工作。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6年4月3日
附件
1.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
[1] 《宪法学》(第二版),《宪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2] 《法理学》(第二版),《法理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3] 《民法学》(第二版),《民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4] 《刑法学》(第二版)(上下册 总论、各论),《刑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5] 《中国法制史》(第二版),《中国法制史》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6] 《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7] 《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8] 《商法学》(第二版),《商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2.相关链接
[1] 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c.nmu.edu.cn/info/1086/2297.htm)
[2] 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c.nmu.edu.cn/info/1086/2277.htm)
[3] 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yjsc.nmu.edu.cn/info/1086/2346.htm)
[4] 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须知(https://yjsc.nmu.edu.cn/info/1086/2352.htm)
[5] 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https://law.nmu.edu.cn/info/1035/6159.htm)
(编辑:许继文 初审:王瑞 复审:黑静洁 终审:哈斯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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