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州大学教育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师范学院)2026年部分硕士研究生拟接收调剂。现将招生调剂办法制定如下:
一、可接受调剂的专业
040101教育学原理
0401Z2教育经济学
078401教育技术学
二、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分数线(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要求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专业要求 | 初试科目要求 | 专业拟录总人数 | 一志愿已录人数 | 调剂人数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全日制 | 教育学(0401) |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科目二:英语一 | 4 | 2 | 2 |
0401Z2 | 教育经济学 | 全日制 | 教育学(0401) |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 4 | 0 | 4 |
078401 | 教育技术学 | 全日制 | 078401教育技术学 |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 4 | 2 | 2 |
4.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复试遴选规则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调剂复试办法,我院调剂复试遴选遵循以下规则:
1.符合基本条件。考生须符合上述调剂的专业条件及要求,具备相关学科基础。
2.择优遴选。对初试申请同一招生院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跨专业或跨学科门类调剂的考生,若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我院将初试成绩按调入专业国家线进行标准化处理,再择优遴选。
3.差额复试比例。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或1:1.5,具体由我院各专业根据专业报名情况确定。若合格生源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线上面试的形式。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每生20分钟,分三个环节:
1.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占20%)。外语口试、听力测试参照《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试、听力测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占40%),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占40%),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由学院复试小组自行确定,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五、复试工作安排
考生可在4月8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开通后报名(2026年4月8日00:00-4月8日18:00)。之后由我院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请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登记本人常用手机号码并持续保持手机畅通。
1.被我院电话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之前发送以下复试资料到指定邮箱:
(1)考生考研初试成绩单(1份);
(2)往届考生须提交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本科期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交本人大学本科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正常注册)和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本科期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合成一个PDF文件或WORD文档并发送至邮箱:489592019@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为“拟调剂专业名称+姓名”)。
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2.复试程序主要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方式,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
(1)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可使用视频、音频设备的电脑,或能够运行“腾讯会议”的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安装并调试复试平台,保证平台运行以及网络通畅。
(2)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明亮的空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任何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不得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储、收发、查询功能的设施设备等,避免电脑各类应用程序中断影响复试正常进行。
(3)复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以备开始复试时核验,并再次确认平台及网络通畅。
(4)复试开始前,考生于学院指定的QQ群组候考,不与群组里的其他考生互相交流。之后按复试工作人员的指引逐个、依次进入复试平台参加复试。
(5)考生进入复试平台后将首先出示身份证件并由复试工作人员核验身份,核验完毕后正式开始复试。复试过程中须遵守复试组的统一安排和考场纪律。
(6)复试期间,考生应保持坐姿端正、双手置于桌面并在视频区域内、目光注视摄像头;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考生应免冠、不得佩戴口罩、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不得录音、录像、录屏、截屏,不得与其他考生及无关人员交流透露复试内容,不得有身体离开座位(视频区域)等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按工作人员指引及时退出复试平台并不得再次进入,之后下一位考生按工作人员指引参加复试。
六、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有关上级部门及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20-39366756 李老师
广州大学教育学院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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