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2026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2026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纪律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招生名额
MBA指标1名
四、复试分数线
工商管理(125100 )复试分数线为:
专业名称
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150分)
工商管理(125100 )
73
五、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1.复试时间:5月16日(周六)下午13:30;复试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新教楼6楼。具体教室安排见复试工作安排通知。
2.复试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3)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3.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且超出拟录取名额的情况,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高者;若初试总成绩依然相同,则根据复试录像组织复试教师再次打分直至选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学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咨询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陈老师 杨老师
电话:0571-88320256、88320157
邮箱:mbazs@zjut.edu.cn
八、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571-85290267
邮箱:mba@zjut.edu.cn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浙江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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