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1年上半年自考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通知

自考 责任编辑:杨锐频 2020-10-20

摘要:本文是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本次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报考申请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详情请看下文。

四川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通知

各主考院校:

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促进自学考试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考生于2020年11月23日9:00至12月4日17:00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登录本人帐号,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报考申请。社会型考生可在管理系统的报考界面先选择拟申请毕业的专业再选择报考课程后提交,同时建议拟报(默认)专业非拟申请毕业专业的考生及时到注册地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专业变更。应用型考生只能以拟报(默认)专业报考。完成报考申请后要求考生及时联系主考院校(主考院校联系方式已在通告***布)于2020年12月11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核和缴费。

各主考院校须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本地实际制定适宜的资格审核和缴费、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方式并提前周知考生,同时本着“服务考生”的宗旨,充分考虑社会考生的实际,主动做好社会考生的联系和告知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主考院校应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考委〔2006〕3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一)在管理系统中成功提交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申请的考生,对应的理论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成功提交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报考申请的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已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拟达到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相关要求,各主要院校应及时查收并结合申请数据对考生个人信息、成绩信息等情况组织进一步审核。

(二)各主考院校要认真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落实专人牵头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流程。

各主考院校是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在考核期间应准备好相应的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做好服务咨询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教育厅及各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应急预案,避免人群聚集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确保工作平稳顺利。

(三)各主考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成绩评定工作,于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期间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上传。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jjy.pzhu.cn/zkzx/1020/63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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