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停止接纳自考社会工作(专科)等3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
摘要:本文是福建省关于停止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专科)等3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这3个专业从2024年起停考,2025年起不再颁发上述3个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福建省关于停止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专科)等3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中心,各主考院校: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和考生报考情况,经与主考院校协商并研究,决定从2022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专科,专业代码:690101)、工程造价(专科,专业代码:540502)、国际贸易实务(专科,专业代码:630501)3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至2023年安排社会工作(专科,专业代码:690101)、工程造价(专科,专业代码:540502)、国际贸易实务(专科,专业代码:630501)3个专业的“扫尾”考试,2024年起停考,2025年起不再颁发上述3个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上述专业停考后,考生可选择转为报考对照专业(见附件),凡成绩合格的原专业课程,均可按照相应专业对照表进行课程顶替。考生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所对照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三、选择按原专业考试计划毕业的考生,已经合格的课程成绩仍然有效;未合格的课程在该专业停止颁布毕业证书之前,可继续参加对照专业中原专业或对照专业相应课程的考试,也可按照《关于调整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要求执行。
四、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上述停考专业所有在籍考生,有计划地安排好相应课程考试进度,使其尽早完成课程计划的学习。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停考专业课程顶替对照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社会工作(专科)转行政管理(专科)课程顶替对照表

工程造价(专科)转建设工程管理(专科)课程顶替对照表

国际贸易实务(专科)转市场营销(专科)课程顶替对照表

延伸阅读
- 2024年下半年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招生政策信息汇总
- 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已公布
- 厦门市发放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
- 华侨大学2023年4月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习报名通知
- 集美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生自愿参加过程性课程评价助学的通知
- 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4月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报名
自考微信公众号
扫码添加
自考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