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是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本次申请材料请在12月5日前提交,详情见下文。
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继教〔2021〕15号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详见附件1),为做好2021年12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读在考期间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由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且毕业时间在半年内(以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为准);
4.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及格;外语专业毕业生必须考第二外语,且成绩及格;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或考试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成绩75分以上。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毕业生学习成绩单及毕业论文成绩证明各一份;
2.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证明;
4.大一寸免冠彩色个人照片一张(蓝底),同底电子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保存格式JPEG,大小不超过15K)。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指导其按要求填写《学士学位个人申请表》(附件2)、学士学位审批表(附件3),并于11月25日前收取相关申报材料;
2.各二级学院、教学点根据《工作细则》,认真细致审核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及申报材料,填写《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附件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2月5日前报送继教院自考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59-3182465;邮箱:916441786@QQ.com。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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