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是福建省关于调整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名时间的通告,本次将增加一次毕业论文答辩的报名时间,即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
福建省关于调整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名时间的通告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根据主考学校的安排,在2022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代码:050101)专业中,增加一次毕业论文答辩的报名时间,即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具体安排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网站:文学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4日
原文地址:https://www.eeafj.cn/zkgsgg/20211104/11564.html
文学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学员:
撰写本科毕业论文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本科专业的一项重要的实践考核环节。现就本科毕业论文的报名、前期工作(选题、开题)、中期工作(撰写论文、老师指导修改、论文定稿)、后期工作(答辩资格审核、论文答辩、成绩上报)的工作进行安排,学员必须认真完成这三个阶段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寄送
时间1:2021年11月15日前(针对此前成绩全部通过学员)
时间2: 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日(针对本学期成绩全部通过学员)
请将《自考论文答辩申请表》(加盖当地自考办公章)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历史成绩(网络下载单也可)、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邮寄到以下地址: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七楼文学院办公室716室收(注明:自考论文答辩申请),邮编:350007,收件人:田老师,电话:0591-83419600。
注:符合答辩申请名单将于12月8日在文学院网站公布。
二、缴费
符合答辩申请的学员请于12月10日前完成缴费
缴费:780元/人(汉语言文学)。
收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田伟,收款账号:622848006327943531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德支行,付款时请注明“自考论文答辩”。
三、导师分配
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配指导教师指导论文写作,相关信息将与答辩资格审核结果异同公布。
四、论文撰写
学员在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期间撰写毕业论文,3月20日前定稿。未经老师同意定稿的不得参加论文答辩,所有论文需自行进行维普或知网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30%方可参加答辩。
五、答辩时间与方式
答辩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时间初定为3月26日,届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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