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药学本科自考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
摘要:本文是河北医科大学关于药学本科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各位考生请于每年的5月15日前或11月15日前主动联系学校,并提交所需材料,详情请看下文。
河北医科大学关于药学本科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参加药学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理论课程考试和实践课程考核达到合格,申请毕业后,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学位。
我校申请学位时间分别为6月底和12月底,共两次,请具备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务必于每年的5月15日前或11月15日前主动联系学校,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 学位英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单;
4. 学士学位申请表(贴照片);
5. 1张蓝底小2寸照片(同时提交同版电子照片)。
其中,学士学位申请表要提前联系我校才能获取空白表格。
联系人:郭炜 电话:0311-86266040
河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2/11/4
原文地址:https://jxjyxy.hebmu.edu.cn/a/2022/11/04/55C52CABFB9D4BFF95916B34B9E5DC9D.html
延伸阅读
- 自考中资审、免考、毕业是否可以同时办理?
- 自考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免考哪些课程?
- 自学考试中什么是增考?何时报名?
- 自考英语及高等数学等课程调整为选修课程了吗?
- 如果无法参加本次自学考试,是否记入诚信档案?
- 加分政策解读:自考单科最高可加十多分?
自考微信公众号
扫码添加
自考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