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1月自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自考 责任编辑:訚星楚 2022-11-14

摘要:本文是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所有考生须注册“粤(穗)康码”,更多要求请看下文。

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3年1月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8日举行。为确保广大参考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考生顺利赴考,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防疫工作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二、考生须进行考前10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0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4—2),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三、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前10天提倡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所有考生须按照考点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粤康码为绿码,提供本次考试首日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或纸质均可,下同),但近7天内有本土病例的县(市、区)考点的考生,须提供首日考前24小时核算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监测)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隔离(监测)期未满的;

(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四)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六)不符合考点所在地地级市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的;

(七)其他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认定为不能够参加考试的。

六、考生进入考点时均要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接受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核查,提交健康信息申报表。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

进入考场后,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安排参加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且考试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

八、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若考点属地防疫政策另有要求的,按属地防疫要求执行。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十、考生报考2023年1月自学考试因疫情防控需要而未能参加考试的,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次自学考试。

十一、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政策会有相应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区官网、官微发布的最新通知信息,以确保考生及时知悉本次考试相关消息。

附件4—1:考生健康上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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