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试商经《商标权的内容》知识点

法考 责任编辑:王觅 2018-12-11

摘要:《商标权的内容》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讲公司的设立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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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和标示权等。(最重要的是专用权,一般意义上,商标权与商标专用权是不加区分的)。

(一)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独占使用的权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二)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权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三)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权利(依照法定的程序或条件)。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续展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判断:注册商标是注册商标公告日起满10年以后即告无效?——错误,因为有6个月宽展期。

(五)标示权

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六)禁止权

商标权人可禁止他人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也可禁止他人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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