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已公布

注册会计师 责任编辑:何思琪 2020-05-10

摘要:根据2020年河北注册会计师报名简章可知,2020年10月11日举行综合阶段及专业阶段部分科目考试,2020年10月17-18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

一、河北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20年10月11日

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20年10月11日(适用于部分考区)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6:30-18:30 经济法(第一场)

2020年10月17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2020年10月18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二、河北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考区设在石家庄市。 专业阶段考试共设7个考区,即:石家庄市、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邯郸市、秦皇岛市、邢台市。

三、试题练习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的是( )。

A、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但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

B、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C、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D、董事会召集程序违反《公司法》规定

【答案】A

2、承揽合同成立后,关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

A、仅仅在承揽人尚未履行合同时,可以要求解除

B、因为定作人的定作物不具有通用性,合同一旦解除将造成浪费,所以一般不允许定作人解除合同,除非有特殊情况

C、加工合同的定作人在提供原材料前,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D、定作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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