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及时备案虽然不会失效,但会影响你的法律职业资格的使用,也会影响司法行政机关对你的管理和掌握,因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持有人一定要记得备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需要备案的,如今年度未备案,可下一年度再申请备案,切记一定要记得及时备案。
1.尚未从事法律职业
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年度备案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前来办理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和本人身份证件,不需要委托书,不收取费用。
2.已从事法律职业
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变更备案制度。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证书持有人职业变更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备案方法
1.网上备案:这个方法既方便又快捷(这个方法暂时只有部分省市才有,其他地区的人员还是需要到当地的司法局去备案。)
在搜索栏输入当地司法局进入该市的司法考试信息系统平台,选择进入“年度备案”,填报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
2.司法局备案:办理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到当地司法局进行人工备案,亦可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第一季度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时间。
1.备案对象: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尚未从事法律职业(指:尚未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等和批准为执业律师、执业公证员)。
①持证人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及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备案;
②持证人本人确有困难申请委托办理年度备案手续,须提交委托人委托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由其本人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司法部授予的,具有申请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
2.按司法部规定,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证书持有人职业变更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目前有部分地区取消了年度备案制度,也就是说不需要每年都备案了,所以具体还要看所在地区是如何规定的,可以打电话去当地的司法局询问详情。
法考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