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第一年,开展法考计算机化考试的首次考试,四川省考生迎来了哪些变化呢?
4月28日,《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司法部公布施行,意味着“法考”首考即将到来。省司法厅厅长刘志诚表示,要求全省各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机关提高站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新《实施办法》,准确把握资格准入的报名条件、审核规范、考务流程等标准要求,切实担负起新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职责任务,认真谋划“法考”及计算机化考试“首考”工作,确保“首考”平稳、安全、顺利、有效。
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是由司法考试调整改革而来,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及法律类仲裁员等法律职业的入门考试,其调整变化备受各方关注。“司考”变“法考”,相关的政策有哪些调整?
特别是四川考生将迎来哪些变化?
记者请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人孙雪莲进行了权威解答。
1.报名条件:“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孙雪莲: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所谓“新人”报考: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所谓“老人”报考:需在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此外,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问题,经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年度考试公告中将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问题。
2.考试方式:客观题部分我省全部实行机考
孙雪莲:将过去的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考试和主观考试两个考试阶段进行,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且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客观题考试,我省各考区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将根据报名和机位分布情况,拟就近、集中原则在21个市(州)分别设置计算机化考区。主观题考试,我省除拟设的1个主观题计算机化试点考区外,其他分片合并设置的考区,全部实行纸笔化考试。
3.放宽政策:四川拟不再全部放宽
孙雪莲: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确保法律人才匮乏的精准扶贫和靶向施策,将继续在一定时期内实行适当放宽政策,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对其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四川省拟不继续在所辖行政区域全部实行放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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