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刑法备考复习资料(二)

法考 责任编辑:聂小琪 2018-07-17

摘要:法考被号为“天下第一考”,想要通过法考,必须掌握一定的方法,善于总结,罗列知识点,按照一定的秘籍、规律去学习,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018年法考复习资料在精不在多,我们应掌握一个学习原则:考什么,我们就学什么!在法考备考过程中我们要有重点的复习,小编整理了刑法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在法考考试中,因果关系是重要知识点。理解因果关系,首先要理解因果关系判断本身在刑法理论中的意义。

1.影响罪数认定。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表明该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属于同一个案件,成立一罪;否则,该行为与危害结果可能属于两个案件。

2.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在故意犯罪中,如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则成立既遂。

3.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判定。在我国刑法中,所有过失行为要成立犯罪,必须导致特定实害结果,即要求过失行为与特定实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过失行为就不能成立犯罪。

4.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定。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才能认定结果加重犯。

认定因果关系不等于认定刑事责任。

一方面,因果关系的确立,只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特定危害结果。至于行为、结果的内容与性质不是因果关系讨论的问题。

另一方面,行为人是否负刑事责任不仅取决于客观事实,还要取决于行为人对行为和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因为在具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没有刑法要求的故意或者过失,因而不存在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法考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距离2022 法考考试

还有
  • 0
  • 0
  • 0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4年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厂商认证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