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考商经《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知识点

法考 责任编辑:王觅 2018-11-13

摘要:《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讲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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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设机关,也是较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

审议批准事项决议、决定事项
董事会的报告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监事会的报告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修改公司章程

(l)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2/3时;3.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分为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年会通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召开,每年1次。临时股东大会则应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数的l/3时;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应在会议召开的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的30日前进行公告。无记名股票的股东要出席股东大会的,必须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否则,不得出席会议。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所持股份数进行表决,每一股份一个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5.累积投票权。累计投票权是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重要制度。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如公司有1000万股,张三持有300万股,选择董事5人,张三的投票权为300*5=1500,他可以将1500万票直接累计投给其中的一个或两个候选人。

(二)董事会

1.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的产生分两种情况:发起方式设立的,董事由发起人选举产生;募集方式设立的,董事由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在公司成立后,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可以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当这个官)。股东大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均由董事长主持。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最多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董事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类似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规定。包括:(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3.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4.董事会的规则。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注意】董事会通过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才行。比如,公司董事会有董事7名,要召开合法有效的董事会,需要过半数董事即4人参加会议才行,而要通过该议案,则需要全体董事即4人都投赞成票才能通过。记忆口诀:两个过半数。

5.董事对决议的责任。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责。

(三)经理

经理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法第49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四)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是股份公司必设的监察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及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会的职权。适用有限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

【经典真题】茂森股份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为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增强市场竞争力并顺利上市,公司决定重金聘请知名职业经理人王某担任总经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王某的聘任以及具体的薪酬,由茂森公司董事会决定

B.王某受聘总经理后,就其职权范围的事项,有权以茂森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C.王某受聘总经理后,有权决定聘请其好友田某担任茂森公司的财务总监

D.王某受聘总经理后,公司一旦发现其不称职,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将其解聘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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