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走私罪《重点罪名》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讲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重点罪名》知识点,刑法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备考。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
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武器、弹药的行为。
(1)对象:“武器、弹药”。由于刑法未对此作限制性规定,因此应包括一切有杀伤力、破坏性、穿透性的枪支、火炮、弹药、爆炸物,也包括军用飞机、军用舰艇、地雷、民用枪支等。管制刀具不包括在内。对于走私仿真武器的定性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走私仿真武器,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仿真武器与真武器有别,而本罪法定刑很高,故不应包含在内,对走私仿真武器情节严重的,可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2)走私武器、弹药进入国内后,又运输、贩卖枪支、弹药的,我国把这种情形当作对走私犯罪赃物进行的处理(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不再构成非法运输、买卖枪支、弹药罪,而只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关税5万元以上的行为。
(1)走私文物、贵重金属入境,偷逃应缴税额数额教大(5万元以上)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时隐匿违禁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以实际走私的货物、物品定罪处罚,构成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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