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普通罪名》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律网法考频道为你精讲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普通罪名》知识点,刑法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备考。
一.抗税罪
(一)定义
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二)司法认定
1.此罪与彼罪
(1)本罪与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是抗税罪的题中应有之义,所以,因抗税而妨害公务的,也不需数罪并罚。
(2)本罪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实施暴力,是抗税犯罪题中应有之义,所以因抗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是抗税罪的情节加重犯,不需数罪并罚;但如果由此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4第2款(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也不数罪并罚。
2.罪数:行为人既有偷税又有抗税行为的,应当处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针对的是同一税款,一般认为是吸收犯,应按照一罪从重处罚;如果针对的是不同税款,应当实行两罪并罚。
3.共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的,以抗税罪的共犯依法处罚。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
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为。
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指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出售的行为。
四.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五.虚开发票罪
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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