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司法考试真题每日一练1月11日(商经+答案+解析)

法考 责任编辑:王觅 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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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电影公司委托王某创作电影剧本,但未约定该剧本著作权的归属,并据此拍摄电影。下列哪一未经该电影公司和王某许可的行为,同时侵犯二者的著作权?(2017-03-14,单)

A.某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影的DVD

B.某动漫公司根据该电影的情节和画面绘制一整套漫画,并在网络上传播

C.某学生将该电影中的对话用方言配音,产生滑稽效果,并将配音后的电影上传网络

D.某电视台在“电影经典对话”专题片中播放30分钟该部电影中带有经典对话的画面

【知识点】著作权侵权行为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委托作品未约定归属,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本题中电影剧本的著作权属于王某。《著作权法》第15条规定,电影制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所有,即电影的著作权归电影公司所有。另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A项错误,只侵犯了电影公司的著作权。

B项正确。情节属于剧本,画面属于电影,合成绘制漫画并在网上传播,侵犯了二者的著作权。

C项错误,侵犯了电影的改编权。

D项错误,只侵犯了电影公司的著作权。

【答案】B

2.牛博朗研习书法绘画30年,研究出汉字的独特写法牛氏“润金体”。“润金体”借鉴了“瘦金体”,但在布局、线条、勾画、落笔以及比例上自成体系,多出三分圆润,审美价值很高。牛博朗将其成果在网络上发布,并注明“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羊阳洋公司从该网站下载了九个“润金体”字,组成广告词“小绵羊、照太阳、过海洋”,为其从国外进口的羔羊肉做广告。关于“润金体”及羊阳洋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03-63,多)

A.字体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故羊阳洋公司不构成侵权

B.“润金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可认定为美术作品而受著作权法保护

C.羊阳洋公司只是选取了有限的数个汉字,不构成对“润金体”整体著作权的侵犯

D.羊阳洋公司未经牛博朗同意,擅自使用“润金体”汉字,构成对牛博朗著作权的侵犯

【知识点】著作权客体和侵权

【解析】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本题中,该字体具有独特性,可作为美术作品进行保护。

C项错误,D项正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作品,至于数量不影响侵权行为的成立,C项错误,D项正确。

【答案】BD

3.清风艺术馆将其收藏的一批古代名家绘画扫描成高仿品,举办了“古代名画精品展”,并在入场券上以醒目方式提示“不得拍照、摄影”。唐某购票观展时趁人不备拍摄了展品,郑某则购买了该批绘画的纸质高仿版,扫描后将其中“清风艺术馆珍藏、复制必究”的标记清除。事后,唐某、郑某均在某电商网站出售各自制作的该批绘画的高仿品,也均未注明来源于艺术馆。艺术馆发现后,向电商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将两人销售的高仿品下架。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03-11,单)

A.唐某、郑某侵犯了艺术馆的署名权

B.郑某实施了删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违法行为

C.唐某未经许可拍摄的行为构成违约

D.电商网站收到通知后如不采取措施阻止唐某、郑某销售该高仿品,应向艺术馆承担赔偿责任

【知识点】古代作品的著作权、格式合同条款

【解析】A项考查作品的法律界定。依据《著作权法》第3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作品是指作者创作出来的具有文学、艺术或科学性质的具有独创性而以一定形式复制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本题中艺术馆的扫描行为不是创作,其扫描件不是作品,也就不存在署名权。A项错误。

B项考查权利管理信息。依据世界版权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只有作品才享有权利管理信息。题中清风艺术馆只是展览人,不是著作权人,不享有权利管理信息。B项错误。

C项考查格式条款。清风艺术馆展览名家绘画,入场券上以醒目的方式表明不可拍照,唐某购买入场券参观,可视为与艺术馆采用格式合同的形式订立了参观合同。其未经许可进行拍照的行为构成违约。C项正确。

D项考查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清风艺术馆展览的是一幅古画,其著作财产权已经过期,绘画进入流通领域,所以不构成侵权。所以,D项错误。

【答案】C

4.著作权人Y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Z的服务所涉及的作品侵犯了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Z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删除侵权作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03-62,多)

A.Y的通知书应当包含该作品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B.Z接到书面通知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作品,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该作品的服务对象

C.服务对象接到Z转送的书面通知后,认为提供的作品未侵犯Y的权利的,可以向Z提出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作品

D.Z收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即恢复被删除作品,同时将服务对象的说明转送Y的,则Y不得再通知Z删除该作品

【知识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救济

【解析】A项考查权利人向网络服务商提供的书面通知。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条,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A项正确。

B项考查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据此,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B项错误。

C项考查被删除作品的恢复。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6条,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C项正确。

D项考查服务对象的抗辩权。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7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送权利人。权利人不得再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D项正确。

【答案】ACD

5.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03-63,多)

A.《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D.甲获得的10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知识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解析】A项考查合作作品。题中歌曲《春风来》由甲作曲,乙填词。其著作权由甲和乙共有。A项正确。

B项考查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分割。依据《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甲使用其可分割的作曲,重新填词,独自完成歌曲《秋风起》,已构成一个新作品,并未破坏《春风来》的完整性。据此,B项错误。

C项考查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由于甲对《秋风起》享有著作权,其和丙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未侵权,合法有效。C项正确。

D项考查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报酬问题。基于歌曲《秋风起》的著作权归甲所有,甲无须要将报酬分配给乙。D项错误。

【答案】AC

6.甲、乙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后甲希望出版小说,乙无故拒绝。甲把小说上传至自己博客并保留了乙的署名。丙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设置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可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小说。丁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转载了小说。戊出版社只经过甲的许可就出版了小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03-16,单)

A.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知识点】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

【解析】AD项考查合作作品作者的行使。依据《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因此甲乙对该合作作品共同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据此,甲擅自将小说上传至博客的行为不够成对乙的著作权的侵犯,A项错误,D项戊出版社经甲的许可,其出版发行行为并未侵犯该作品的著作权,错误。

B项考查著作权侵权行为。依据A项解析可知,甲擅自将小说上传至博客的行为不够成对乙的著作权的侵犯,因此丙对甲的博客设置连接的行为也自然不构成对乙的著作权的侵犯,又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丙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设置链接的行为并未侵犯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B项错误。

C项考查著作权侵权行为。丁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转载了小说,不管是否支付报酬,均构成侵权。C项正确。

D项考查作品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戊出版社未经乙同意就出版该作品的行为,仅侵犯了乙的发行权,D项错误。

【答案】C

7.甲、乙、丙、丁相约勤工俭学。下列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他人受保护作品的哪一行为没有侵犯著作权?(2016-03-17,单)

A.甲临摹知名绘画作品后廉价出售给路人

B.乙收购一批旧书后廉价出租给同学

C.丙购买一批正版录音制品后廉价出租给同学

D.丁购买正版音乐CD后在自己开设的小餐馆播放

【知识点】著作权侵权行为

【解析】本题考查著作权侵权行为。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甲临摹的知名绘画作品并非是“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且以营利为目的,而非“合理使用”。A项错误。

B项考查著作权作品的出租。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7)项规定,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据此可知,并非所有的著作权人都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出租权,图书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乙对其购买的旧书进行出租的行为不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因此B项正确。

C项考查录音制品的出租权。依据《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据此可知,唱片的著作权人享有对唱片的出租权。丙购买的正版唱片,但未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出租,否则构成侵权,C项错误。

D项考查作品的机械表演权。通过放映设备公开播放他人作品的表演是著作权人的一项单独权利,属于表演权的一种,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公开播放。丁在自己的经营场所使用侵权了唱片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因此D项错误。

【答案】B

8.应出版社约稿,崔雪创作完成一部儿童题材小说《森林之歌》。为吸引儿童阅读,增添小说离奇色彩,作者使用笔名“吹雪”,特意将小说中的狗熊写成三只腿的动物。出版社编辑在核稿和编辑过程中,认为作者有笔误,直接将“吹雪”改为“崔雪”、将狗熊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出版社将《森林之歌》批发给书店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03-62,多)

A.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B.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C.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D.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知识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解析】A项考查作品的修改权。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3)项规定,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出版社擅自修改作品,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A项正确。

B项考查作品的完整权。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4)项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出版社将作品中的狗熊修写成四只腿的动物,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B项正确。

C项考查作品的署名权。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2)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出版社擅自更改作者的署名,侵犯了其署名权,C项正确。

D项考查发行权。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6)项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版社经作者授权公开发行该小说,并未侵犯作者的发行权。D项错误。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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