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时间及地点

法考 责任编辑:汪萍 2021-01-25

摘要: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告,现就潍坊市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潍坊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告,现就潍坊市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司法部公告,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享受放宽政策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人员,合格分数线标准查看司法部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

二、成绩公布与核查

(一)成绩公布

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月8日公布。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特别提醒:《考试成绩通知单》打印有时间限制,有需要的请务必及时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

(二)分数核查

在潍坊考区报名考试,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复印件,到潍坊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公室提交分数核查申请(《分数核查申请表》见附件)。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审核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受理两个步骤。

(一)网上申请

人员达到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预约现场申请时间。系统自动生成《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二)现场受理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人员需按照预约的时间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

1.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地点: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区23、24、25、26号窗口

3.流程:

(1)在叫号机选取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业务,打印号码纸;

(2)根据序号排队提交材料,接受工作人员审验;

(3)领取《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和《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等资料,核对相关内容,按要求签名确认、粘贴照片;

(4)将签名确认的资料交回,待工作人员审核无误,领取业务办理通知单后自行离开。

4.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照片3张。与本人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照片2张,1寸照片1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①网上报名、身份证、毕业证书三者之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等信息不一致的,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书上的信息错误由学校造成的,提交个人档案材料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②毕业证书不能在学信网上查询验证的,提交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③毕业证丢失的,提交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原件。

④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B类或C类证书的,在申请同时交回B类或C类证书原件。

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网上申请、现场申请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2.现场申请必须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否则不予受理。

3.现场申请须由人员本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他人不可代办。

4.现场申请时,如发现《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中有关信息填写错误,可现场申请进行修改,以确保真实准确。对《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内容不进行修改,申请人只签名确认。

四、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宜

1.疫情防控。申请人进入政务服务大厅,要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人员间距不少于2米。

2.证书发放。申请材料经山东省司法厅复审、司法部认定后,符合申请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和要求另行公告。

潍坊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36-8090209,0536-8090210。

分数核查受理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6楼东区40号座席。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南50米路东。

潍坊市司法局

2021年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fj.weifang.gov.cn/xwzx/gggs/202101/t20210108_5806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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