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7)

法考 责任编辑:希赛网 2021-07-07

摘要:法考真题是备考过程中的重要参考资料,通过做历年法考真题可以熟悉法考每年的出题思路,了解法考考试题型的变化趋势。为帮助大家备考,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了历年法考真题,一起来练习下吧。

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三第七部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61、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乙已经支付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应当支付剩余20%的货款

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

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80%货款

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

【答案】AB

【知识点】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

【解析】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说明标的物已经交付,风险由乙方承担。乙应当支付剩余的货款,并且甲方不承担货物损失的责任。故A项正确,D项错误。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因为属于对从义务的违反,不构成根本违约,乙可主张甲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解除合同,货物损失仍由乙承担。故B项正确,C项错误。

62、王琪琪在某网站中注册了昵称为“小玉儿”的博客账户,长期以“小玉儿”名义发博文。其中,署名“小玉儿”的《法内情》短文被该网站以写作水平不高为由删除;署名“小玉儿”的《法外情》短文被该网站添加了“作者:王琪琪”字样。关于该网站的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发表权

B.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署名权

D.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答案】ABC

【解析】

A项考查发表权。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可见,发表权已经作品的发表,该权利随即消失。同时依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据此,A项正确。

B项考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侵犯网络信息传播权是指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网站删除该文的行为不符合侵害当事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构成要件,B项正确。

C项考查署名权。著作权人有选择署名的权利,这种权利当然包括署真名还是笔名或者假名的权利。网站添加字样的做法侵害了当事人的署名权。C项正确。

D项考查作品完整权。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4)项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网站行为仅仅侵犯了其署名权,并未侵犯该作品的完整权。D项错误。

6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印刷排版系统软件,付费20万元,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后甲公司以高价向善意的丙公司出售了该软件的复制品。丙公司安装使用5年后,乙公司诉求丙公司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甲公司

B.乙公司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C.丙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D.丙公司应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

【答案】CD

【解析】

A项考查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本题中软件的著作权由受托人乙公司享有,A项错误。

B项考查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因丙公司的侵权行为一直持续,不受诉讼时效限制,B项错误。

CD项考查善意第三人的法律责任。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C、D项正确。

64、范某的下列有关骨科病预防与治疗方面研究成果中,哪些可在我国申请专利?

A.发现了导致骨癌的特殊遗传基因

B.发明了一套帮助骨折病人尽快康复的理疗器械

C.发明了如何精确诊断股骨头坏死的方法

D.发明了一种高效治疗软骨病的中药制品

【答案】BD

【知识点】专利权保护客体

【解析】

本题考查专利权保护客体的范围。依据《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据此,A项属于“科学发现”,不得申请为专利权,错误。B、D项属于产品发明,可申请专利。正确。C项是疾病诊断方法,不得申请专利,错误。

65、甲公司生产“美多”牌薰衣草保健枕,“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为该枕头的主要原料之一。其产品广告和包装上均突出宣传“薰衣草”,致使“薰衣草”保健枕被消费者熟知,其他厂商也推出“薰衣草”保健枕。后“薰衣草”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在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C.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可写入判决主文

D.“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申请注册

【答案】AB

【解析】

A项考查商标使用。本题中“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为未注册驰名商标,两件商标均针对保健枕,可同时使用。A项正确。

B项考查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本题中“美多”为注册商标,甲公司享有专用权;“薰衣草”为未注册驰名商标,依据《商标法》第13条规定,其他申请人可以在不同种类其他商品申请或者使用该标志。B项正确。

C项考查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依据《驰名商标纠纷解释》第13条规定,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C项错误。

D项考查商品的主要原料能否注册商标。依据《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据此,不能仅因为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就否定其可以被申请注册。D项错误。

66、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全部留给长子乙,并明确次子丙不能继承。乙与丁婚后育有一女戊、一子己。后乙、丁遇车祸,死亡先后时间不能确定。甲悲痛成疾,不久去世。丁母健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B.丁母有权转继承乙的遗产

C.戊、己、丁母有权继承丁的遗产

D.丙有权继承、戊和己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ACD

【知识点】代位继承

【解析】

《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题中,乙与丁同辈,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故丁母无权转继承乙之遗产,故B项错误。依《继承法》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对于乙之遗产,其父甲、其女戊、其子己有继承权,故A项正确。对于丁之遗产,丁母、其女戊、其子己有继承权,故C项正确。甲之遗嘱因遗嘱继承人乙先于其死亡,所涉及之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故丙有权继承甲之遗产。又乙先于甲死亡,故乙之女戊、乙之子己有权对甲之遗产代位继承。故D项正确。

67、甲赴宴饮酒,遂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乙违章撞伤丙。交管部门认定乙负全责。以下假定情形中对丙的赔偿责任,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乙是与甲一同赴宴的好友,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B.如乙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驶员,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C.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代驾服务的驾驶员,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乙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公司明文禁止代驾,乙为获高额报酬而代驾,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

【知识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解析】

A项考查交通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实际控制者承担责任,乙代驾其车,违章撞伤丙,应由乙承担责任。故A项错误。

B项、C项、D项考查用人单位责任。如乙是代驾公司员工,则由代驾公司承担用人单位责任。故B项正确。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代驾服务的驾驶员,虽然这里使用“雇佣”,但仍然应当认定为乙是执行工作任务,由酒店承担用人单位责任。故C项正确。如乙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公司明文禁止代驾,但该禁止之规定无法为第三人所知,仍应由出租车公司承担用人单位责任。故D项错误。

68、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下列哪些约定是合法的?

A.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B.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

C.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D.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其他人经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条。对于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情况,如A项是否安装出资比例分红的问题,《公司法》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A项正确。B项涉及对外投资重大事项,依照《公司法》第37条,股东会有权决定对外投资计划。依照《公司法》第46条,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方案。对外投资事宜从文字上应理解为投资方案的一种,B项正确。C项是关于表决权的,依照《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C项正确。

D项考查增资股东问题,由于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如果由董事会直接决定,会破坏这种人合性,错误。应由股东会决定。

69、华昌有限公司有8个股东,麻某为董事长。2013年5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为股份公司,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华昌股份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股东会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B.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应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

C.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当然由麻某担任

D.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可继续使用“华昌”字号

【答案】BD

【解析】

A项考查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机制。依据《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A项错误。

B项考查发起人认购股份的缴纳期限。依据《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B项正确。

C项考查董事长产生办法。依据《公司法》110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C项错误。

D项考查公司名称权,题干说法不违反法律规定,正确。

70、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40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该40万元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平昌公司

B.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

C.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

D.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

【答案】CD

【解析】

A项很坑人。实际考查动产所有权转移问题。依据物权法有关规定,货币是特殊的种类物,货币所有权与占有权合二为一,占有即所有。该40万元的所有权,因李方借给他人,而所有权发生转移。公司享有请求李方归还该款项的债权,A项错误。

B项考查公司董监高的勤勉尽责义务,李方指定将40万打入个人账户的行为,并不当然丧失董事长的资格。B项错误。

C项因为李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行为代表公司行为,债务人姜呈善意的将40万打到李方指示账户,可视为公司行为,其履行行为有效。C项正确。

D项考查公司归入权问题。依据《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对此,公司享有归入权,应将其利息收入归于公司所有。D项正确。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法考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距离2022 法考考试

还有
  • 0
  • 0
  • 0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厂商认证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