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复试要求

公共管理MPA 责任编辑:彭静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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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2026公共管理MPA考试

摘要: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复试细则发布,包括复试时间、复试考核内容、复试流程、招生人数、录取原则等具体信息,报考华东师范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请注意。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成立以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中心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说明

1.复试分数线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175,外语≥44分,管理类联考综合≥88)。

2.复试人数

按有关规定,2020年考生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名单

根据规定的分数线,按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4.复试形式

我校2020年MPA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在线(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全部采用ZOOM在线平台(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并详阅《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平台安装及操作手册(考生版)》熟悉ZOOM复试使用平台。另经管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将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备用平台,请考生提前安装并熟悉相关操作。

四、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以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毕业证;

(3)现场确认时学历认证报告:①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持境外学历的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系统材料最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 中午17:00

录取后请带原件核验并将相应材料请于纸质版本提交。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方面的考核:

(一)综合能力考核

满分为100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8,即满分为180。

(二)外语能力考核

满分为100分。考察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表达的规范性。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三)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

对管理类联考考生,复试中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中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180分的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确定

复试总成绩 = 综合能力考核 + 外语能力考核 + 思想政治考核(满分为300分)

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满分300) × 0.7 + 复试总成绩(满分300)×0.3

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后,依次决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MPA考生需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另文通知)。不接受电话咨询。

七、调剂复试

本专业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单独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MPA招生办,电话:021-32527423,电子邮箱:ecnump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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