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1.3支付结算1.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支付结算的概念起源于“银行结算”一词,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结算的行为。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如下。①恪守信用,履约付款。②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③银行不垫款。2.支付结算的几种形式(1)支付
3.1.3 支付结算
1.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支付结算的概念起源于“银行结算”一词,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 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结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如下。
①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②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③银行不垫款。
2.支付结算的几种形式
(1)支付结算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①支票(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结算。
②银行本票(定额银行本票、不定额银行本票)结算。
③汇兑(信汇、电汇)结算。
④银行汇票结算。
⑤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⑥委托收款结算。
⑦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
⑧信用卡结算。
(2)支付结算按结算的区域不同,可分为同城结算、异地结算、同城异地通用结算。
①同城结算是指在同一城镇或同一票据交换地区进行的结算。
②异地结算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的不同城镇或交换区域(异地)进行的结算,包括汇兑结 算、银行汇票结算、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三种方式。
③同城异地通用结算是指同城、异地均可使用的结算方式,包括委托收款结算、商业汇 票结算、信用卡结算三种方式。
3.支票使用的注意事项
常见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确标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 取现金(限同城内);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限同城内)。支票的填写必须慎重和符合规范。
(1)出票日期
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举例 详见表3-1。
①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 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 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②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 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③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账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 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账单 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1)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账号小写。
例如:工行高新支行九莲分理处 1202027409900088888
(2)人民币大写
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注 意:“万”字不带单人旁。举例详见表3-2。
较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Y”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
①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②转账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
(7)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 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
(8)常识
①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②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③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④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 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账 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⑤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
⑥收款单位转账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 的),收款单位可带转账支票及银行进账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 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到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⑦背书注意收款人名称和背书章的名称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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