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点击通信工程师考试在线辅导招生点击通信工程师专业培训面授班招生点击阅读2013年通信工程师考试大纲点击了解2013年通信工程师考试指定教材通信工程师报名及通信工程师成绩查询专题2012年全国初级中级通信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2.1.1电信条例相关概念及监管体系1.电信条例的定义及其执行范围电信条例第二条是
2.1.1 电信条例相关概念及监管体系
1.电信条例的定义及其执行范围
电信条例第二条是关于电信条例调整范围的规定。电信条例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空间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是对象范围:包括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从事与电信有关的活动两种。电信条例所称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般是指在我国海、陆、空立体全境范围内。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其附件所未列明的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发生效力。这是针对实行“一国两制”政策的特殊需要。
从事电信活动,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电信活动的行为。国际电信联盟在1992年日内瓦通过的《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公约和行政规则》所用术语定义中对电信作了如下定义:“电信是利用有线、无线、光或者其他电磁系统传输、发射或接收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者其他任何性质的信息”.电信条例在参照世界各国公认的国际电信联盟的电信定义基础上对“电信”作了如下表述:“本条例所称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
从事与电信有关的活动,主要是指与电信有关的其他活动,如电信网间互联的协调、电信资费的制定与管理、电信资源的管理、电信设施建设、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和电信安全等方面的活动。这些活动尽管不属于直接的电信活动,但在现代社会里要开展正常的电信活动离不开这些与电信有关的活动的保障。电信活动和与电信有关的活动已形成了上下游工作关系和相互依存关系。
2.我国的电信管理体制
电信管理体制是指我国电信管理组织的机构设置、所处地位、职能权限划分和活动方式的总和。电信条例的第三条对我国电信管理体制作了相应的规定,即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1)设置现行电信管理体制的理由
一是通信关系到主权和信息安全,属于敏感性行业,必须加强集中统一管理。由于我国已经加入WTO,电信业对外开放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更加复杂,政策敏感性更强,必须从全国和全局利益的高度统一掌握,以免造成失控局面。
二是电信业是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必要时还要进行全国统一指挥调度;我国主要通信企业和通信网络都是全国性的,无线电波的传送也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通信行业的行政管理体制必须与之相适应。
三是通信行业监管的技术性、专业性很强,需要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干部队伍,不宜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是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对电信业都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邮电通信业一直实行以部为主的部省双重领导体制。实践表明,这种体制有利于加快通信发展,有利于保障通信与信息安全。
(2)现行电信管理体制的特点
第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即将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由原来的企业经营管理和履行行业管理双重职能的企业属性,转变为单一的行使通信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
第二,中央通信行政管理机关与省级通信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上对口。
第三,通信行政管理机构上下级之间职能权限分工,遵循集中与分级管理的原则。
(3)现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与原有机构的异同
第一,现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与原有机构都是本行政区域的电信业的管理机构。但是两者的性质不同。原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基本性质是通信企业,该机构同时依法履行地区通信管理职能;现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的性质是在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机构。
第二,现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与原有机构都履行对本行政区域的电信业的管理职能。但是两者的职能不同。原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履行的是双重职能,即通信企业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现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会理机构仅履行对本行政区域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
(4)现行电信管理体制的结构、职责分工和关系
①中央电信行政管理机关
根据电信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是电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电信业的监督管理。当然,电信条例的这一规定并不排除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电信业矣施相应的监督管理。这就是说,信息产业部必须依照电信条例的授权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不得越权行政。同时,也不排斥其他有关部门依职责对电信活动的监督管理。
②地区电信管理行政机关
地区电信管理行政机关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机构,受信息产业部的直接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也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2至4个职能处室。
返回目录:通信工程师考试综合能力法律法规汇总
编辑推荐通信工程师考前试题练习:
通信工程师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