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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重点简答题2

自考 责任编辑:訚星楚 2021-02-26

摘要:本文是有关历年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重点简答题2的相关内容,考试前做好复习计划,了解各个考点知识点是至关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历年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重点简答题2

七、实际全损的情况有哪些?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2、保险标的丧失(控制权——海盗劫走);

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价值;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八、托收结算方式的利弊?

1、利——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

2、弊——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存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故卖方对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

3、注意事项:

A. 要切实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

B. 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时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造成的不应有损失;

C.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影响安全迅速收汇;

D.应争取 CIF 条件成交,除办理货运保险外,还应投保卖方利益险;

E. 对托收交易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 及时催收清理, 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以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九、信用证的使用程序?

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凭信用证付款;

2、买方向当地银行申请开证,并按合同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和缴纳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

3、开证行按申请书内容开证,并通过通知行交与受益人;

4、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如审核无误,即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并开出汇票和备妥各种单据向有关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讲汇票和单据寄给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6、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十、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区别?

区别:货款交付

所有权转移利息问题

分期付款: 在交货时付清或者基本付清,只要付清最后一笔货款,所有权就转移买方没有利用卖方资金,不存在利息问题;

延期付款:(货价较高),大部分货款在交货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即转移,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所以就存在买方需要支付利息的问题。

十一、使用仲裁解决贸易争端的好处?

1、仲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机构并自行选定仲裁员;

2、程序较为简单,仲裁员一般是熟悉国际贸易业务的专家或者知名人士,故仲裁解决问题较快;

3、仲裁费用比诉讼费用低;

4、仲裁气氛缓和,不影响争议双方继续发展贸易关系;

5、仲裁是终局性裁决,败诉方不得上诉,必须执行裁决。(诉讼——带有强制性、程序复杂、有伤和气不利于双方今后贸易关系的发展、费用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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