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监理师教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引论(一)

信息系统监理师 责任编辑:长颈鹿 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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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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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信息化建设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推进

    1.1.1发展中的问题

    1993年,我国在多年发展信息产业、推广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上,开始全面启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以“金”(十二金)系列工程为代表的级重大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陆续展开。随之,各地区,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系统建设也跨进了一个新阶段。总体上说,这些年来我国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主流是健康的。广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包括主建单位及用户单位)密切合作,一大批信息系统相继建成并且投入使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此同时,广大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但是,信息系统建设随后也陆续暴露出各种问题,虽然不是主流,但也不容忽视。

    1.信息化建设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系统质量不能满足应用的基本需求;

    (2)工程进度拖后延期;

    (3)项目资金使用不合理或严重超出预算;

    (4)项目文档不全甚至严重缺失;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系统业务需求一变再变;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扯皮、推诿现象;

    (7)系统存在着安全漏洞和隐患;

    (8)重硬件轻软件,重开发轻维护,重建设轻使用。

    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信息化建设进程,甚至产生了令人痛心的豆腐渣工程。有些项目,虽然资金投入了,系统却没有建起来;或者,虽然系统建立了,却是个运转不起来的死系统,等等。于是导致投资见不到效果,见不到效益,使和用户单位蒙受极大经济损失。

    2.产生问题的原因

    究其原因,自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不同项目之间也往往存在着差异,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1)不具备能力的单位搅乱系统集成市场

    “金”系列工程等信息化建设项目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开辟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也使得不少皮包商认为有机可乘。他们虽然不具备承建信息系统(特别是大型信息系统)工程的能力,却鱼目混珠,在投标、竞标中搅乱正常秩序,破坏“游戏规则”,采用拼命压低价格等多种不正当手段以获取项目。

    2)一些建设单位在选择项目承建单位和进行业务需求分析方面有误

    一些建设单位对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的实力、专长等要素不熟悉:还有一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环节运作不规范,采用内定等暗箱操作方式,错误地选择了缺乏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项目。有些建设单位对所要上马的项目具有某种程度的盲目性,对项目所要达到的目标若明若暗,突出地表现在未能清楚地理出并且准确地把握项目系统的业务需求。

    3)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自身建设有待加强

    经过多年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推广的伟大实践,一批专门从事软件开发和信息系统集成的企业涌现出来,但要适应像“金”系列工程这样大规模信息化建议的要求,并且达到能与国际著名跨国公司竞争的程度,在当时确实还有相当的差距。

    4)缺乏相应的机制和制度

    信息化建设的蓬勃发展呼唤相适应的机制和制度,使之对信息系统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既起到引导、鼓励作用,又起到规范、约束作用。

    我国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和领导机构,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对所产生的问题予以密切关注并且逐步采取了有效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地方政府的信息产业及信息化主管部门也积极参与并且发挥创造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3.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资质管理;

    (2)信息系统项目经理资格管理;

    (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

    (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人员资格管理。

    下面依次叙述。

    1.1.2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制度

    1.推荐优秀系统集成商

    针对1993年以后开展“金”系列工程中出现的少数单位鱼目混珠、搅乱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问题,1996年7月,由原电子工业部“金”系列工程办公室主办,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承办,开展了“全国优秀系统集成商推荐活动”。这次共评选出内资优秀系统集成企业、外资优秀系统集成企业、技术最强系统集成企业、最佳增值服务系统集成企业、最受用户欢迎系统集成企业、最佳经营系统集成企业、最佳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企业七大类40家优秀系统集成企业,共收集这些公司及另外一些公司的系统集成案例125个。这次活动架起了企业和用户之间的桥梁,为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选择承建单位创造了条件,为产业主管部门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也为后来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工作积累了经验。

    2.对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进行资质认证

    1998年信息产业部成立后,便开始酝酿推行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制度,并将其列为1999年重点工作之一;经过将近一年的调查研究、文件起草等筹备过程,1999年11月信息产业部发出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文,以下简称1047号文),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制度。1047号文明确界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资质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要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二、三、四级。与此同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也已完成起草工作,并且在首批申请资质的21个企业中试行,经修改后于2000年9月发布《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的通知卜一信部规[2000]821号文(以下简称821号文)。经过3年多的评审实践证明821号文所发布的等级条件是切实可行的。但是,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综合能力的不断提高,需要对821号文规定的等级条件进行相应调整。为此,信息产业部于2003年10月颁布了《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订版)的通知》(参见信部规[2003]440号文,以下简称440号文)。440号文关于资质等级评定条件的叙述,将在第3章介绍。

    自2000年9月11日公布首批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名单(共21家企业)开始,至2004年6月止,已有1431家企业获得相应资质证书,其中:

    一级70家;二级283家;三级705家;四级373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开展以来,成绩显著,影响巨大,主要表现在:

    (1)认证工作及结果被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例如:

    2000年12月28日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第十条规定:“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揽或者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信息化工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将信息化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等级的单位”。

    2001年9月12日保密局发出的《关于印发(涉及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把“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作为“涉密系统集成单位”的必要条件。

    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47号文)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在该行动纲要中要求:“对重大信息化工程实行招标制、工程监理制,承担单位实行资质认证”;而且,行动纲要明确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这就进一步加大了信息产业部信部规[2000]821号文中关于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中关于“软件费用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这一要求的贯彻力度。

    现在,企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已成为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在选择承建单位时的重要依据,或者说成为系统集成企业承揽信息系统工程特别是重大信息系统工程的必要条件。(2)资质认证过程中要对企业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的人员队伍、环境设备、质保体系、服务体系、培训体系、软件成果及所占比例、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营业规模及业绩、项目质量、单位信誉等各方面进行严格审查,还要进行每年一次自检、每两年一次年检和每四年一次换证等检查。这一方面使系统集成企业受到严格的社会监督,另一方面也使得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素质有了显著提高。

    (3)有效地规范了信息系统集成市场,使皮包商钻空子和搅乱市场秩序的状况得到控制。(4)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显著提高。

    (5)对于广大用户为支持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起到引导作用。例如,过去普遍重视硬件轻视软件,现在逐步提高了对软件价值、系统集成价值和服务价值的认识。

    1.1.3推行项目经理制度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

    不仅关心信息系统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还关心企业最终委派哪些人投入到该项目,特别是由哪一位出任项目经理。因为,有可能项目承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能把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安排到项目中。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如果项目经理不够格,用户还是难于对该项目的完成建立信心,当然也难于对承建单位放心满意。所以,实行项目经理制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深入开展的必然结果,是保证信息系统工程质量的必要措施。

    为此,信息产业部从2001年初就开始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制进行调研和相关文件起草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的大力支持。这一调研和相关文件起草过程本身其实就是一个动员过程。受信息产业部委托,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于2001年8月成功地举办了软件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研讨会,并且出版了《软件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文集》。这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对加快推进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制度实施产生了重要影响。

    2002年8月28日,信息产业部发出《关于发布的通知》(信部规[2002]382号文),决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推行项目经理制度。

    为了叙述的方便,此处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简称为《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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