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子政务发展的基本条件是要有明确的目标,同时,要落实相应的实施部门和所需的资源。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明确地定义电子政务的目标,以及通过做哪些事情或完成哪些项目来达到这些目标,这就是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模式。
电子政务发展的基本条件是要有明确的目标,同时,要落实相应的实施部门和所需的资源。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明确地定义电子政务的目标,以及通过做哪些事情或完成哪些项目来达到这些目标,这就是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模式。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其他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相比,电子政务项目的实施有其自身的特点,特别是由于我国政务的多样性且复杂等原因,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在软件功能上、业务协同上、培训应用上都或多或少制约着电子政务建设的推进。有些问题尽管看起来不是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是影响巨大的主要问题。项目经理在从事电子政务项目时,必须要注意这些问题。
(1)公务员对电子政务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仍然不够。由于政府的核心工作不是信息化建设,公务员很难把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来抓。与企业信息化建设一样,电子政务建设也是“一把手”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合理的规划布局和科学的管理。如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就不可能得到成功的实施。
(2)缺乏整体性规划和统一性标准。电子政务要良性发展,必须要做好战略规划。在我国,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要全国“齐步走”发展电子政务是不现实的。但如果没有整体性的发展规划,也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实施,必然会导致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实施电子政务时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甚至有些地方搞“党委一套,市委一套”,造成严重的投资浪费。目前,我国虽然制订了一些电子政务相关的标准,但由于政府机构的需求差异大,技术复杂,这些标准的合理性还需要实践的检验,其执行也必然会遇到不少困难。
(3)政府流程重组远未到位。目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结构设置不够合理,政府各部门职能交叉、重叠,行政效率有待提高,透明度不高等。这些都是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障碍。特别是现有的部门之间利益分配机制,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造成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困难,信息孤岛大量存在,信息资源在部门间不能得到有效的共享,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
(4)电子政务整体应用水平还较低。我国电子政务整体发展水平还停留在较低的层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县市级政府机构要实现电子政务的职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已经独立开通网站的政府机构中,不少还处于“电子化宣传册”阶段,有关电子政务的实际应用几乎还是空白;有些虽然开设了电子邮箱,也有一些电子政务项目,但因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专人管理,结果成了“聋子的耳朵”。
(5)政府公务员的素质亟待提高。从目前我国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来看,形势不容乐观。不少政府机关因为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对开展电子政务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有些地方实施了一些电子政务项目,也只不过是个摆设而已,公务员还需要进行计算机扫盲教育。特别是边远地区和落后地区,这种情况更是普遍。
(6)电子政务立法滞后。电子政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世界主要发达,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都制定或修改了相关法律。然而,我国的电子政务立法一直是滞后的,只是由行政机关对Internet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化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法律法规的欠缺势必阻碍电子政务建设的进程。
(7)对电子政务安全问题缺乏正确认识。电子政务事关一个地区甚至的利益,如果得不到充分的安全保障,其发展水平是无法提高的。但是,为了保证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现在典型的做法是采取物理隔离。例如,有些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同时使用两台计算机,一台用来连接电子政务系统,另一台用来连接Internet。这种状况势必会影响电子政务系统的应用和推广。
2.电子政务的安全体系
电子政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领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指出,电子政务建设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亟待提升,需要努力提高安全可靠信息技术和产品应用水平,切实转变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薄弱的现状。因此,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成本和效益,一手抓电子政务建设,一手抓网络与信息安全,制订并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电子政务的安全体系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目前,通常的做法是,在政府内、外网之间实行物理隔离,在部门内网和政府专网之间实施逻辑隔离。内、外网之间信息交流通过倒磁盘的手工方式、半自动方式或全自动隔离服务器的方式进行。
从本质上来看,电子政务的安全体系与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体系是一致的。例如,采用身份认证与数字签名、加密传输、防火墙、入侵检测与入侵防护、虚拟专用网络、漏洞检测与在线黑客监测预警、实时审计、网络防病毒、自动备份与恢复等一系列安全技术。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关安全体系、措施、技术和方法,将在第18章中详细讨论,此处不再赘述。
3.电子政务的标准化
为了加强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了电子政务标准总体组,编写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并组织有关单位起草制订了电子政务相关标准,以指导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该指南共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概括描述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的机制。
第二部分:工程管理。概括描述电子政务工程管理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三部分:网络建设。概括描述网络建设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四部分:信息共享。概括描述信息共享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五部分:支撑技术。概括描述支撑技术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六部分:信息安全。概括描述保障信息安全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
电子政务标准总体组已经制定的电子政务标准有基于XML电子公文格式规范(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公文体)、XML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指南、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一部分:总则)、电子政务数据元(第一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电子政务主题词表编制规则等。可以相信,随着电子政务的深入发展,电子政务的标准化体系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从而为政府信息化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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