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承建单位进行概要设计的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2.3.6 概要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和措施
概要设计即将软件需求转换为软件的数据结构和系统结构,一般包括数据设计和系统结构设计。其中数据设计侧重于数据结构的定义,系统结构设计定义软件系统各主要成分之间的关系。
在承建单位进行概要设计的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监督制定规范、软件系统结构的总体设计、处理方式设计、数据结构设计、可靠性设计及概要设计阶段的文档等方面的工作。这个阶段监理单位应在概要设计进行前提交总体设计阶段监理细则及监理周记,在概要设计完成后提交概要设计监理报告。
根据GB/T8566-2001和GB8567-88中的描述,在设计阶段承建单位应在已经通过评审的《需求规格说明书》基础上,编制出《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1.主要工作
在承建单位进行概要设计的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规范
在进入软件开发阶段之初,首先应为软件开发组制定在设计时应该共同遵守的标准,以便协调组内各成员的工作。包括阅读和理解《需求规格说明书》、确认用户要求能否实现、明确实现的条件、确定设计的目标及其设计方法、规定设计文档的编制标准,以及编码的信息形式、与硬件和操作系统的接口规约及命名规则等。
(2)软件系统结构的总体设计
根据需求分析,基于功能层次结构建立系统。将系统按功能划分成模块的层次结构并确定模块的功能,然后建立与已确定的软件需求的对应关系。并确定模块间的调用关系、模块间的接口,评估模块划分的质量。
(3)处理方式设计
处理方式设计要确定为实现系统功能需求所必需的算法,评估算法的性能。并确定为满足系统的性能需求所必需的算法和模块间的控制方式,以及外部信号的接收发送形式。
(4)数据结构设计
根据《需求规格说明书》及《数据要求说明书》进行数据库概念模型设计,包括确定软件涉及的文件系统的结构及数据库的模式及子模式,进行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设计;确定输入/输出文件的详细的数据结构;结合算法设计确定算法所必需的逻辑数据结构及其操作;确定对逻辑数据结构所必需的操作的程序模块(软件包);限制并确定各个数据设计决策的影响范围。若需要与操作系统或调度程序接口所必需的控制表等数据时,确定其详细的数据结构和使用规则。另外,还包括数据的保护性、一致性设计及冗余性设计等。
(5)可靠性设计
可靠性设计也叫做“质量设计”.在运行过程中,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和用户新的要求,需经常修正软件。在软件开发的开始就要确定软件可靠性和其他质量指标,考虑相应措施,以使得软件易于维护。
(6)文档
概要设计阶段完成时应编写:《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及初步的《测试计划》。
根据《需求规格说明书》,对结构化设计或面向对象设计规范对系统体系结构的设计、功能模块和业务逻辑的划分、数据库逻辑和物理设计(包括表结构、表间关联、存储模式、视图及触发器存储过程等)、对象类和对象接口(过程和函数接口)设计、权限分配机制及界面设计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审核生成的设计图表和文档。采用结构化设计方法时,还需生成业务流程图、数据流图和数据字典等。使用UML方法,则需生成顺序图、协同图、状态图和活动图等。对于有特别要求的系统,还需对特殊算法给出说明,以最终形成完善的《概要设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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