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系统验收通过后,承建单位必须按验收评审意见,做好后续工作。并在得到验收委员会或其指定人员认可后,按合同或合同附件要求将系统转交给业主单位。
2.5.8 系统移交和保障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措施
系统验收通过后,承建单位必须按验收评审意见,做好后续工作。并在得到验收委员会或其指定人员认可后,按合同或合同附件要求将系统转交给业主单位。
在系统移交完成之后,承建单位必须按合同及合同附件规定继续做好系统运行期间的支持工作。
1.移交的重点
系统验收通过之后,在监理单位的主持下进行系统移交工作,监理工作的重点在于检查文档及软件的完整性和版本的一致性。
2.保障的重点
系统保障的监理工作重点是确保承建单位按照合同和业主要求及时高效地提供系统保障服务。
3.移交的监理措施
(1)审查承建单位的项目资料清单。
(2)协助业主和承建单位交接项目资料。
(3)确保软件文档和软件的一致性。
(4)做好软件备份及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4.保障期的监理措施
(1)督导承建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系统保障,抽查系统保障的执行情况。
(2)对项目业主方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
(3)督促承建单位进行维护。
(4)确认承建单位的维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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