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发布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安全评价机构的技术人员配置要求,并对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将有效提升行业专业化水平,并推动从业人员能力的持续提升。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
近日,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发布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文件的发布为安全评价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文件内容,安全评价机构需满足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25人的基本条件,其中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比例不得低于30%。这意味着一家安全评价机构至少需要8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才能达到标准。此外,如果机构计划扩展业务范围,则需要进一步增加相关证书的数量和专业人员的配置。此举将显著提升行业对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需求,同时也为从业人员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此次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推动安全评价行业向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迈进。公众可以在2025年6月16日前通过填写《征求意见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aqscfzjs@163.com的方式提出意见。如有疑问,还可拨打联系电话010-84657872进行咨询。
附件中包含《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以及用于收集社会反馈的《征求意见表》。这些文件为社会各界了解安全评价行业的新标准提供了权威依据。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积极参与,共同促进安全评价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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