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介绍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报送2025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涵盖申报范围、对象、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旨在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明确的评审指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发布了《关于报送2025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建函人〔2025〕176号),明确了本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该通知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相关要求制定,旨在规范和指导全省范围内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此次评审面向在江苏省内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在省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相关院校中任职的专业技术人才,需满足专业学历、技术资历等标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2. 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均可按照规定参与申报;
3. 中央驻苏单位、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及驻苏部队的专业技术人才,若需在江苏参加职称评审,应由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申报。核准部门的具体地址为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808室,联系电话为025-83236190;
4.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与职称评审。此外,受到党纪、政务或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内同样不具备申报资格。
二、申报政策与条件
1. 申报人需遵循逐级申报的原则,按职称层级逐步申请;
2. 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的申报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将其职业资格视同为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申报人现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的,符合晋升条件时,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且其资历自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
4.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需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对于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的相关规定。
本次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建设工程领域的职称评审体系,鼓励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评审,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安全工程师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