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嘉兴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5年10月26日公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违纪行为拟处理意见,针对携带手机等违规行为拟作科目成绩无效处理,考生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以保障程序公正。
嘉兴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5年10月26日发布关于2025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拟处理公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现对在本次考试中被查实存在违纪行为的考生进行公示,并公布初步处理意见。
公告涉及嘉兴考区部分考生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过程中,携带非规定允许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进入考场座位,在监考人员提醒后仍未及时改正的行为。根据第31号部令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此类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拟作出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决定。
考生若对所列违纪事实及处理依据持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考试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材料,逾期未反馈者,将视为无异议,相关处理决定将依法依规正式执行。
此次公告旨在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与公平性,强化考生诚信应考意识,确保考试环境的公正透明。有关信息可查阅嘉兴考试培训网发布的原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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