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系统解读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安管人员证书管理调整通知。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 号)的规范要求,现就本省安管人员证书管理相关调整内容作如下说明与梳理,供各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准确理解并依规执行。
一、关于证书“职务”字段的更新
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列职务范围已作优化:新增“董事长(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四类职务;同步取消原“安全总监”及“其他”两项职务选项,确保职务表述与企业治理结构和安全管理职责更加契合。B类证书(企业项目负责人)则新增“项目安全总监”作为可选职务,进一步明确项目层级安全责任主体。
二、关于C3类证书换发安排
凡持有本省现行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类(C3)证书的人员,可依据岗位实际需要,在自愿前提下申请换发为机械类(C1)或土建类(C2)证书。换发完成后,C1与C2证书将不再具备免试回换为C3证书的资格,原C3证书将由系统自动完成注销处理。换发操作须由聘用单位通过指定业务平台“证书换发”模块发起申报,持证人需通过“苏服办”手机APP进入“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用完成身份核验与电子确认;审核通过后,电子证书将于1个工作日内生成并支持在线查询与下载。
三、关于证书申领与业务办理的补充要求
第一,已取得A类“企业专职安全总监”或任一C类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报考或同时持有其他类别安管人员证书;第二,凡涉及A类“企业专职安全总监”或C类证书的单位变更、有效期延续、个人信息更新及换发等业务,均须先行完成名下其他类别安管证书的注销手续;第三,若A类证书原登记职务为“安全总监”或“其他”,须先完成职务信息变更,方可继续申办后续业务;第四,在报名参加A类“企业专职安全总监”或B类“项目安全总监”考核、或办理相关证书业务时,系统将自动校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注册状态——其中A类申请人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专业不限),B类申请人须持有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执业范围须为“建筑施工安全”方向;第五,上述全部调整自2026年3月26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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