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财政和人社两个部门共同组织。按照我市职责分工,合格考生的发证事宜由市人社职改部门负责。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财政和人社两个部门共同组织。按照我市职责分工,合格考生的发证事宜由市人社职改部门负责。有关办证的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办理”栏目,也可直接致电询问,电话:027-82402013(市职改办)或027-82618011(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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