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个人对外出租房屋,每月房屋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业主或个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请见下文。
个人对外出租房屋,每月房屋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业主或个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一政策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凡是能够有效证明在同一时间或期间内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款项被拆分并归属于不同租户的,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增值税纳税额,不允许平均摊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要提醒业主或个人对外出租房屋的朋友,若出租不动产的住房、厂房、土地等资产超过规定限额的,则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缴纳增值税。此外,在申报增值税时,要注意报税期限和申报要求。
综上所述,对于个人对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应结合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辨别,并在缴税时注意各种申报要求,确保纳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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