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过期了需要做进项转出吗?

初级会计职称 责任编辑:廖婕 2025-04-02

摘要:存货过期在增值税管理中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范围,因此无需将相关的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在处理过期存货时,应按照规范的账务处理程序进行核算,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

在增值税管理中,存货过期后的税务处理是一个涉及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的“非正常损失”主要指的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一、存货过期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

存货过期并不等同于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强调的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如货物被盗、丢失或由于保管不当导致的霉烂变质等。而存货过期往往是由于市场变化、消费者需求改变或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导致的,这些原因并不直接与管理不善相关。

二、过期后的税务处理

1、进项税额无需转出:由于存货过期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范围,因此企业在处理过期存货时,无需将相关的进项税额转出。这意味着,企业购进存货时已经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仍然可以在计算销项税额时进行抵扣。

2、过期存货的账务处理:企业应对过期存货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一般来说,企业应将过期存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相关部门审批后,再将其转入“管理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净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因此,企业处理过期存货所发生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注意事项

1、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应保留与过期存货处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过期存货清单、处理审批文件、销毁记录等,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2、准确记录过期存货信息:企业应准确记录过期存货的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以便进行后续的税务处理和账务处理。

3、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企业在处理过期存货时,应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相关税务政策,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相关推荐:

初级会计历年真题、模拟试卷、精讲课扫码沉浸式学习~

企业微信截图_1741170562268.png

课程名称有效期课程价格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习题精析视频课程hotgif.gif购买后365天有效298
初级会计实务习题精析视频课程hotgif.gif购买后365天有效298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点班视频教程hotgif.gif购买后365天有效99
初级会计实务真题考点班视频教程hotgif.gif购买后365天有效99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距离2026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还有
  • 2
  • 9
  • 1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4年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咨询在线老师!